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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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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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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25am 08/03/2021

兴建中的房产不能转售 贷款利息必须照付

作者: 郑碧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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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在雪兰莪州市郊购买一个公寓单位,发展商本来预定今年上半年交屋,可是,现在又说要等到2022年,但是不能肯定是哪一个月才可交新屋钥匙。

她说,她和其贷款银行根据产业的价格,以及建筑工程的进展,总共支付屋价的70%,她本身支付20%,银行已付50%,而她也陆续支付银行贷款的利息。

她在信中提出以下问题:1.假如我现在想要转售,可行吗?

2.工程已完成70%,会搁置吗?

3.如果会,是否意味我必须偿还银行已付的贷款?

答:陈锺灵说,在标准的房屋买卖合约,没有条例赋予购屋者半途终止产业买卖的权利,房屋在兴建途中,也不可能脱售。

在等待房屋完工期间,可以做出的努力,这位读者已做了,要等多久才有结果,就看购屋者如何跟进,可以联合更多购屋者继续跟进发展商的建屋工程。

他说,惟有等到发展商交屋后,计算迟交屋天数,然后向发展商提出迟交屋索偿要求,只是在2020和2021年,发展商房屋兴建工程受到冠病疫情影响,间中暂停几个月,如果发展商向地方政府提出延迟交屋申请,而且申请获得批准,可以豁免那几个月的迟交屋利息付款。

来信提及至今已付给发展商70%的屋款,还有30%的工程待完工,像这样的情形,房屋已完成绝大部份建筑工程,最后是否会搁置,按说可能性不大,但凡事有万一,如果发展商能尽早解决问题并交屋,会比较妥当。

万一不幸演变为搁置房产,购屋者仍需偿还银行已付给发展商的房屋贷款,以及贷款的利息,这是没办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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