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1日讯)砂副首长丹斯里詹姆士玛欣表示,若巫统及伊斯兰党欲将高庭判决基督教徒可使用“阿拉”字眼一案上诉至上诉庭,等同寻求重新探讨联邦宪法第11条文,即允许宗教自由。
他今日发文告说,马来西亚是多元宗教国家,所以,这是任何政党或宗教团体提出的最荒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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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希望宗教课题应交由宗教或法院相关人士来决定,而不是由政治人物决定。
根据报导,由巫统及伊斯兰党成立的“全民共识”(MN)召开常月会议后,发表声明要求政府针对吉隆坡高庭该项裁决提出上诉。
声明中说,两党对该裁决允许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非常关注。因此,要求政府对该裁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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