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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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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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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50am 15/03/2021

发展商卖新公寓 可以不配车位给买家?

作者: 郑碧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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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姐说,我和妹妹两人,最近看了巴生河流域一些新推出的房产计划,其中一个地点很不错,可是,每平方呎售价不便宜,小面积的套房,每平方呎卖价超过1000令吉,继续了解才晓得没有获分配停车位,而是以出租方式经营。

发展商的销售代理说,除非买比较大面积的单位,才获分配一个或是两个停车位,大面积单位的售价,每平方呎接近1000令吉,并不便宜。

虽然是两个停车位,但却是前后停车,不是并排,比较不方便,车主可能需要握两把车锁匙。那是个新的服务公寓计划,尚未开始兴建工程,据说销售率不错,因为坐落在理想地点。

我们想了解的是:“发展商推出的公寓计划,是否可以不分配停车位给买家?”

答:实力产业经纪公司总裁陈建业说,公寓停车位是重要的附属资产,城市土地价格昂贵,一些发展商推出的服务公寓,特别是坐落在商业地段的产业计划,假如发展商申请将之归为商业产业,并选择不提供停车位给买家,这是可能的事,因为,发展商与业主签署的合约,并非标准买卖合约,因此,发展商可以纳入“公寓买家不获分配停车位”的条款。

从以前到现在,仍有一些发展商并未将停车位归为业主的附属资产,有些人可能在准备办理转移分层地契,才晓得原来每天停车的位子,并不是业主的附属资产。

有些发展商将公寓停车位分配给业主,并将停车位的价格加入公寓的售价,同时,归为业主的附属资产,当发展商为公寓业主、办理分层地契转移手续,地契文件也会显示附属资产的资料,就是停车位的号码等等。

在巴生河流域,优质房产计划并不少,如果有能力购买每平方呎售价接近1000令吉的单位,选择也相当多,而且停车位归为附属资产,这比较有保障,假设停车位不是附属资产,发展商可采用出租方式,让业主停泊车子,然后收取车位租金,可是,租金可以不固定在一个价位,而是有可能按需求多而调高。

其实购买已建好的共管公寓,买卖手续办理好,简单装修后就可以入住,假如公寓屋龄不久,假设完工至今在10年内,而且车位是附属资产,这种情况更好,加上房产所在地点理想,例如出入交通便利、坐落在永久地契的土地上,每平方呎价位在550至700令吉,说真的,选择并不少。

在这里建议何小姐与妹妹进一步了解情况,包括研究产业所在位置的增值潜能,然后才做出订购决定。

另一位产业顾问说,在国外一些先进城市,有些发展商也没有分配停车位给小面积单位的业主,只是外国城市规划比较完善,即使不买车也可以依靠公共交通解决出入问题,但是在本地,暂时还看不到这种可行性。

虽然我国也有轻快铁、捷运、电动火车、单轨火车等公共交通,可是,衔接并不完善,经常不准时是最大败笔,结果,造成市民对公共交通更没有信心,形成恶性循环的局面。

这种情况间接导致一些地点的产业难增值,公共交通是影响房产能否增值的原因之一,其他情况包括社区治安,假如是公寓,也胥视管理是否理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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