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3日讯)14名男女受困在玻璃市第三暗窿(Gua Kelam 3)超过27小时后,终于安全回到第二暗窿(Gua Kelam 2)出入口处,全员安然无恙,只是虚惊一场。
不过,玻州森林局副局长法蒂拉说,这批受困在第三暗窿的青年算是私闯森林保护区,即未经批准进入第三暗窿,因此该局不排除会采取对付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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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青年今午约2时20分,在救援队的陪同下,回到第二暗窿出入口处,皆身心疲惫,而有2人因路滑跌倒刮伤,幸无大碍。
求助3同伴送食物也受困
他们的领队哈菲在脱困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解释,他们是要到第三暗窿探路,也带齐登山工具,他们并非迷路,而是昨天下雨起雾,加上环境渐昏暗,担心继续回程会有危险,所以决定在玻州森林保护区内留宿,打算天亮后才继续回程。
他说,他们未报案求助,只是在山区内找到讯号后,联系上玻璃市攀岩登山队(Perlis Climbers)同伴求助,直到昨晚10时许,后者确认了他们所在位置,派出3名队员带食物、食水给他们,不料因下雨起雾和环境昏暗,3人也和他们一起受困在第三暗窿。
他们18至30岁,已被警方带往加基武吉警局录供助查。
受困者没申请入第三暗窿
法蒂拉说,玻州森林局只批准玻璃市攀岩登山队,由3名队员率领5名工艺学院生及讲师于星期日、一,分别到第二暗窿及第三暗窿搜集毕业论文作业报告的资料。
她说,玻璃市攀岩登山队3名领队及5名工艺学院生及讲师完成搜集资料后,昨午4时已回来,而这批受困者是在没申请的情况下,随队进入第二暗窿,昨晚进入救援的另3人也未知会当局就私自行动。
“受困者是在第二暗窿和工艺学院生分道扬镳,我们没批准他们进入第三暗窿,而工艺学院生早在星期日完成第三暗窿的行程,昨天只在第二暗窿进行活动。”
她说,由于暗窿位于森林保护区,第三暗窿距离入口处约3.5公里,全程山路和水路,当局不清楚受困者的情况,担心发生事故,因此报警并要求消拯队救援。
玻州森林局将援引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第47条文来调查此事。一旦罪成,14人可面对处罚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警方:登山应报备方便救援
玻州消拯局高级指挥官阿都拉曼说,救援队出发约2小时半后,在半路看到受困者迎面走来,所以缩短了救援时间。
巴东勿刹警区主任赛夫丁说,受困者今天凌晨4时许,再次成功联系上在第二暗窿入口处的人,今早9时30分确认他们的位置后,第二批救援队8名消拯员、2名警察、4名森林局护林员及4名登山队队员约11时,带齐装备进入山区寻找受困者。
他重申,任何人要登山或到偏僻山区之前,须向有关当局或警方报备,也要先了解登山区的情况,万一出事,相关部门可在短时间内协助和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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