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2日讯)4名隶属森美兰关税局的执法官员,涉嫌没有依法处置巴西古当港口2个遭充公货柜的香烟,今日在新山法庭面对2项控状。他们不认罪,每人获准以1万4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在外候审,案订于6月2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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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告,分别是莫哈末法朱欣帝(33岁)、纳兹礼(41岁)、莫哈末再兰(42岁)和莫哈末纳吉(34岁)。
控状指他们于去年11月18日,凌晨2时41分至下午6时30分,在新山的巴西古当港口执行任务时,为了达致共同目的,没有依法处置编号EISU9345488,以及编号TGHU6995609遭充公的货柜香烟,触犯1967年关税法令第136(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36(i)条文判刑,以及同读刑事法典第34条文。
在上述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4名被告在关税局执法组任职时间介于6至20年,他们分别在第一和第二地庭面控时,
通过代表律师莫哈末哈密兹及阿曼凯鲁丁,以需负担家庭开销及子女教育费为由,要求法官减轻保释金。
承审法官诺欣占雅谷和拿督阿曼凯鲁艾菲,批准每人以总数1万4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本案主控官是卡鲁尼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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