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3日讯)彭州金马仑一所国小校长被控3项收贿罪,审讯期间改口认罪,法官判每项控状罚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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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4岁的被告沙仑阿尤米在金马仑一所国小担任校长,面对3项控状。他被控于在2018年8月16日、9月24日及12月7日,收取一名男子共6918令吉,作为批准该男子竞标学校供应食物合约的报酬,且知道这与他的公职有关。
被告此举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将判监禁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在去年2月首次过堂,目前在进行审讯中,被告今日在法官拿督占再尼面前承认所有3项控罪。
被告代表律师占力玛代表被告求情时,要求法庭判罚被告最轻刑罚,因被告已经认罪且在审讯期间,给予良好的合作。
将被解除职务
他指出,被告在认罪后,意味将会被解除职务,被告妻子也没有工作,且还有1名孩子在求学。此外,被告需要照顾年老的母亲之外,也承担照顾一位亲友的孩子,每个月的负担非常重。
反贪污委员会主控官西蒂莎拉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给予被告与罪状相等的判罚,以作为对被告及社会的一个教训。
她指出,公职人员涉及贪污的事件,已经影响了公职人员的形象。
法官最终判决被告每项控状罚款5000令吉,如果无法支付,将以监禁6个月替代,同时,价值两万令吉的储蓄证券(SSP)也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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