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4日讯)6旬男子遭执法单位追讨24年前在沙巴被开出的交通罚款,唯当时他根本不在当地,也不曾驾驶被开罚单的交通工具,直呼“好冤枉”!
事主王锦章(62岁,从事建筑业)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自己曾于1976年前往沙巴谋生,1993年迁离当地后,分别在柔佛、吉隆坡、马六甲等地工作。
ADVERTISEMENT
他说,自己多年来在更新驾照、路税和车险方面皆没问题,直到今年3月尾,代理告知其更新路税手续受阻,需前往警局交通调查及执法部查问,结果发现自己有一张罚单未缴还。
“有关罚单是于1997年10月21日在沙巴开出,违规行为是超载,罚款200令吉,涉及的是一辆罗里,车牌号码为SA8810L;然而,当年我人在马六甲,试问如何在沙巴被开罚单呢?”
他强调,自己在沙巴生活期间,不曾驾驶涉案的车款,也对上述车牌号码感到陌生,只记得自己曾在当地遗失身份证,不确定是否与此事有关。
“如今被指‘拖欠罚款’,我觉得莫名其妙又无辜。我同时要照顾87岁的母亲,疫情爆发后,我的工作已大受冲击、影响收入,现在还遇上这种事情,不知如何是好。”
我国执法单位罚单系统有不足之处
罗白州议员周世扬认为,从王锦章的遭遇可见,我国执法单位的罚单系统有不足之处,不但在相隔24年后才追讨没缴付的罚款,而且还搞错对象。
“我们向当局了解后发现,涉及这次罚单事件的交通工具,车主另有其人,车主也曾由巫裔转为华裔。不过,警方称有关罚单是针对司机违例而开出,无关车主。”
他质问,若事主真的拖欠罚款,为何等到二十多年后才被追讨?是否因为目前政府缺钱,加上执法单位提供缴还罚单折扣,所以决定追讨很久以前的罚款?难道执法单位的罚单系统存档没有设下期限?
“若是如此,相关单位包括交通部应进行全面检讨,为这些档案设下期限,遇上有人拖欠罚款,应马上禁止办理更新证件手续,否则被拖欠的罚单堆积如山,也会影响执法单位的关键绩效指标(KPI)。”
同时,他认为,执法单位现有的做法,导致出现王锦章这类冤情,相信其个案只是冰山一角,由于罚款数额不大,加上有折扣,不排除很多民众会选择缴还罚款了事。
他说,这种情况对事主来说并不公道,在疫情之下更是犹如雪上加霜。
无论如何,王锦章已就此事报案,而他会协助对方致函武吉阿曼交通调查及执法部,要求查明情况,并撤销其罚单记录。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