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莉女士说,她与丈夫2009年联名购买一间27万的房屋,现在还欠银行10多万令吉。如今,丈夫因为拖欠债务,包括个人贷款、3间银行的信用卡债,数额已超过8万令吉,最近因为生意失败,开始打工的收入不多,扣除开销,没有足够的钱可以偿还银行的房屋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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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1.在这种情况下,假如丈夫继续拖欠债务,会否被宣判入穷籍?
2.如果现在他破产了,联名购买的房屋会否受影响?目前我继续偿还房屋贷款,因为我本身有工作,目前收入还算稳定。
3.如果现在撤除丈夫在产业的名字,是否可以避开产业被拍卖?
4.向来都是我在偿还房屋供款,假如要聘请律师争取这间房屋的拥有权,是否行得通?
答:任何人若拖欠或不偿还债款,譬如金融机构的房屋贷款、汽车贷款或信用卡债务,都会被有关机构起诉并被判入穷籍。
假如当事人破产或被判入穷籍,名下的产业、银行账户,不论是个人或联名拥有,都将被冻结,护照也将被扣留。
产业持有人继续偿还房屋贷款,基本不会面对产业被拍卖的问题,但由于破产者拥有该产业50%的权益,因此还款的另一人必须偿还100%的贷款分期。
余莉女士可以做的努力是:将丈夫持有产业的一半拥有权、转移到自己名下,当然需要另外签署买卖合约,如果贷款未偿清,也需要另做贷款安排,包括签署贷款合约,支付律师费及相关杂费,还有政府的印花税,全部加起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不过,根据1967年破产法令的条文,如果产业转让是在妻子或孩子之间进行,假如进行转让者(欠债人)在转让产业的两年内破产,将被视为无效。
不管怎样,余莉女士的丈夫拖欠银行的个人贷款和信用卡债务,仍需连本带利偿还,假如能够,解决问题的最根本办法就是偿还拖欠银行的债务,这样也可免去被起诉破产或被判入穷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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