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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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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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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00am 28/07/2021

原来这只是一场“国会特别会议”

在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陞下谕令下,7月26日国会终于复会,只是这场为期短短5天,分别由正副首相及3位部长进行汇报的会议,只准国会议员在汇报会后提问,但不允许辩论和投票,进而引起在野国会议员的不满。一场国会议员唇枪舌剑的大混战,在预料之中上演。

接下来4天,如果两造双方还是如此比划,相信这不是国家元首当时谕令召开国会的目的,更不是民众引颈期盼的结果。老百姓对这场混战,天知道他们的心中是糊涂还是敞亮?这教“剪不断,理还乱,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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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姑且先理一下头绪,看看朝野在争些什么?其一,这次复会是召开国会,还是特别国会会议?其二,“紧急状态”期间所颁布的条例已于7月21日撤销,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其三,是否通过辩论,以讨论控制疫情的对策?

其一,溯本追源,国家元首6月底的谕令是“尽速在8月之前召开国会会议”,如果是国会复会,那么就是召开正常会议,会议中要能“辩论和表决”。

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在周一的会议中就提出,执政党不应该按照议会常会第11(3)条文召开这场“特别国会会议”;但是议长阿兹哈哈仑反驳,召开“特别国会会议”是首相的特权。前首相马哈迪也指出,周一召开的是政府汇报会而不是国家元首谕令的“国会会议”。

显然,依执政党的定义,这是一场特别国会会议,而不是国会会议。所以在野党议员只能在汇报会中,乖乖听取政府简报,然后提问;不会有辩论和投票表决的环节。

其二,1月12日颁布的“紧急状态”的后续发展?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表示,紧急状态将于8月1日如期结束,而且政府已经依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早在7月21日就撤销所有在紧急状态期间颁布的条例。诚如安华所言,紧急状态及在其下颁布的相关条例,都是国家重大政策,应该提呈国会辩论通过,并获得元首御准。

我们对“紧急状态”下颁布的条例已经撤销一事,事先并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就如行动党议员倪可汉所言,国家安全理事会及总检察署的网站,没有发现任何已经撤销紧急条例的相关声明或宪报。所以,政府撤销紧急状态下颁布的所有条例,算不算违宪?这大概只能静候官方解释。

其三,我们必须承认政府的防疫工作,除了疫苗接种计划外,其他都不算及格。1月12日紧急状态之后的195天期间,累积新增病例889730例(平均每日病例是之前的11倍)、死亡人数增加7646例(平均每日増加23.5倍)。抗疫失败是不争的事实,所以政府应该让朝野议员有适当的机会,在国会会议中共商抗疫对策。前首相马哈迪就表示,疫情严峻,议员们要的不是政府的汇报,而是要为人民目前面对的苦难进行辩论。

首相慕尤丁在周一在向国会议员汇报国家复苏计划时表示,在国家艰难的时刻,必须团结一致对抗疫情。他说,政府不会无视人民的痛苦,会采取积极行动拯救人民的生命和生计,努力把国家做到最好。

我们深信首相会将“民之所欲,长存心间”,那么在野党是否换个方式与执政党合作?毕竟“民生和社稷百姓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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