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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2013
规定承建+成立基金+设新条例.林冠英: 槟三管齐下助购可负担屋
作者: admin

(槟城)槟城首席部长林冠英说,州政府为“三管齐下”协助首次购买可负担房屋者,规定发展商承建公屋及可负担房屋、透过槟城发展机构成立5亿令吉公屋及可负担房屋基金建立2万间房屋,并在明年2月1日实行新房屋条例,规定可负担房屋5年内不得售屋、公屋10年内不得售屋的限制,若有特定案例可提出申诉。

他说,所谓的公屋是4万2千令吉以下的廉价屋或7万2千500令吉的中低廉价屋。可负担房屋是在槟岛售价7万2千500令吉以上至40万令吉以下,威省则是从7万2千500令吉以上至25万令吉以下的房屋。

他昨日(15日)发表文告说,槟州政府才开始建造可负担房屋,当局需要储存及累积基金。中央政府在槟城只建造了70个单位的人民组屋给贫民,是全国数量最低的一州。

槟有能力设5亿房屋基金

“即使没获中央拨款,州政府仍有能力成立一个5亿令吉,属全马最大的州政府房屋基金。这是廉洁政府及清廉领袖的最佳证明。”

他说,5亿令吉或许不足在槟城5个县建立2万间房屋,但州政府做好准备一旦有需要就会加额。在周六,槟政府派发了上述房屋计划的申请表格。

他说,之前已有将近3万名民众登记有意愿购买这些房子,州政府将透过邮寄方式,寄发申请表格给这些民众。

他希望这些表格能在明年6月30日前提交回给州政府。

至于有意愿购买齐来也路组屋的民众,则需在明年3月31日将表格提交给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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