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打灵再也26日讯)一对夫妇因为没有遵循国民登记局要求对其儿子进行脱氧核糖核酸(DNA)的指示,导致13岁的儿子身分证申请无下文;为母者因而入禀法庭,起诉国民登记局和政府。
登记局要求夫妇验DNA
据《今日自由大马》(FMT)报道,时任国民登记局总监拿督鲁斯林在一份宣誓书中,回应该名母亲的指控时指出,该对夫妇已经被告知要接受检验,以证明他们与男孩的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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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求这对夫妇进行DNA检验,因为男孩的特征和肤色与他的父母并不相似。”
鲁斯林是在2019年4月至今年3月期间出任国民登记局总监,他目前是移民局总监。
男孩特征与父母不相似
这对夫妇是在去年3月24日带他们的二儿子前往位于大使路的国民登记局分局,该局官员注意到该名男孩的特征与肤色与这对夫妇有所不符。
鲁斯林指出,3个月后,国民登记局调查和执法组记录了这对夫妇的声明,并建议他们进行检验。
他表示,男孩的父母在10月再次前去该分局接受进一步咨询时,拒绝了上述建议。
“调查仍在进行中,以确定男孩的父亲的身分,因此,这起诉讼必须被撤销。”
在回应鲁斯林的宣誓书时,这名48岁印尼籍母亲则坚决表示,这名男孩是他们的亲生孩子。
她说,男孩的特征与肤色之所以与父母的有所不同,是因为他们夫妻俩是来自不同的种族和国籍。
她在于上个月提交的宣誓书中表示,她的律师告诉她,国民登记局无权干涉其家人的私生活。
“有鉴于答辩人(国民登记局和政府)对孩子是在我们的婚姻期间出生一事没有任何异议,因此没有要求表明我们需进行任何DNA检验。
“因此,我的儿子是我丈夫的婚生子,在此前提下,他是马来西亚公民。”
指收到错误建议拒验DNA
她也表示,他们是在收到国民登记局的“错误建议”后,拒绝进行DNA检验。
她是在今年1月入禀高庭,并将国民登记局和政府列为答辩人。
她在诉状中要求宣布她的儿子是马来西亚公民,她也要求法庭谕令国民登记局总监发出身分证给她的儿子。
此外,她要求国民登记局归还她的儿子的报生纸,因为该局目前正持有她儿子的报生纸。
她在宣誓书中表示,她是在2000年与丈夫结婚,目前有两个孩子,大儿子现年19岁,是马来西亚公民。
由于他们的父亲是马来西亚公民,因此在报生纸中,他们都被列为公民。
然而,在去年,国民登记局拒绝给她的二儿子发出身分证,还没收了他的报生纸。
她说,她的律师告诉她,国民登记局无权拒绝给她的二儿子发放身分证。
她担心,如果没有公民身分,她的二儿子将无法获得免费教育、免费医疗和大马护照。
她指出,她的儿子不是其他国家的公民,也没有向任何其他国家申请公民身分。
她表示,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要由法庭来确认,包括国民登记局的行为是否违宪和违法。
她的代表律师斯里穆鲁甘于上周在法庭出席此案的案件管理后表示,法官拿督阿马吉星择定于8月16日审理此案。
“双方都已经被指示需在8月2日或之前提交书面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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