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5日讯)尽管吉打看守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已就涉嫌侮辱雪兰莪苏丹一事道歉,但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强调,在法律上,道歉并不能成为一种合法的辩护手段。
她今日在推特推文中说:“任何挑起造成分裂、扰乱公共秩序、不尊重统治者制度课题的人都应当紧记,这是违法行为,且不会因道歉而解决,因为从刑法角度来看,道歉并不是一种辩护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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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强调,虽然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阐明,马来西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这项权利也同样受到联邦宪法第10(2)条文约束,以保障社会安宁与和谐。
她说:“作为一名政治人物或是手握权势者,我们应当意识到我们的言论具有影响众人的力量,尤其是在选举季节期间。”
“就让警方在不受任何一方干预的的情况下,自由地调查违法挑起3R课题的人士。”
据报道,沙努西此前在雪州的一场政治讲座上,发表涉嫌侮辱雪兰莪州苏丹的言论。随后,多名公正党领袖,甚至是雪州王室理事会向警方报案,要求警方展开调查。沙努西今日清晨已经就此向雪州苏丹道歉,但却声称自己的言论遭希盟和国阵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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