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1日讯)内陆税收局指出,电子发票(e-Invoice)将会分阶段落实,方便商家有时间适应,其中年收入超过1亿令吉的纳税人从明年6月1日率先执行。
税收局今日发发文告说,电子发票指南已经上载到内陆税收局官方网站(www.hasil.gov.my/e-invois/)供查阅。
ADVERTISEMENT
根据税局官网上的2023年电子发票指南,年收入介于5000万至1亿令吉的纳税人,则是在2025年1月1日执行电子发票。
年收入介于2500万至5000万令吉的纳税人,将于2026年1月1日日执行;所有纳税人和特定非商业交易,将于2027年1月1日执行电子发票。
可选最适合本身需求机制
为了方便纳税人过渡到电子发票,纳税人可以选择最适合本身需求及商业条件的机制,税收局开发了两个机制供选择。
第一个机制是通过税收局的MyInvois Portal网站,要进行单独生成可以通过一个全面表格,或者选择通过电子表格进行批量发票生成用来上载处理多个交易。
所有纳税人都可以使用这个MyInvois Portal网站。
MyInvois Portal网站适合微型及中小型企业、它对于大量数据的处理效率可能比较低。
第二个机制是应用程式接口(API),可以方便商业能够方便地处理数量巨大的交易,适合交易量大的商家。
企业需要预先投资在这方面的技术,并且对现有系统进行调整;企业的API可以直接衔接至内陆税收局,或者通过技术服务提供商获得。
发出电子发票有6个过程:
一、发出电子发票:
当销售或交易时(包括进行电子发票调整),供应商提供一个电子发票,并通过MyInvois Portal或API机制发给内陆税收局,并寻求验证。
二、验证电子发票:
内陆税收局会展开实时验证,确保电子发票符合标准和条件。
一旦验证通过,供应商将会通过MyInvois Portal或API机制收到税收局发出的统一认证号码。
统一认证号码将允许内陆税收局对发票有追踪能力,也减少电子发票被窜改的实例。
三、通知或验证电子发票:
一旦电子发票通过MyInvois Portal或API机制验证,内陆税收局将会通知供应商及买家。
四、分享电子发票:
认证后,供应商须向买家分享已结算的电子发票(内附二维码)。该二维码可以在内陆税收局官网验证电子发票的状况。
五、退回或取消电子发票:
一旦发出电子发票后,会给予买家特定期限去退回电子发票,也给予供应商特定期限去取消电子发票。退回申请或取消都必须附上理由。
六、MyInvois Portal:
供应商或买家将可以通过MyInvois Portal获得电子发票交易的总结单。
发票若有错 可72小时内退回
对于买家要退回电子发票,如果是因为电子发票存在错误,买家可以退回的期限是MyInvois Portal通过电子发票验证的72小时内。
买家要驳回电子发票必须有特定理由,包括发票资料有错误(如销售及服务税SST号码、商业注册号码及任何商业资料等)。
在买家开始申请退回电子发票时,供应商将会收到通知。
对于供应商要取消电子发票,如果是因为电子发票存在错误或错误发出发票,供应商可以取消的期限是MyInvois Portal通过电子发票验证的72小时内,取消必须附上理由。
在供应商开始申请取消电子发票时,买家将会收到通知。
如果买家或供应商没有在72小时内退回或取消发票,就会自动视为已经接受该电子发票,届时要展开任何调整,就需要发出新的电子发票。(例如贷方通知单Credit Note、借方通知单Debit Note或退款电子发票)。
再次调整电子发票后,若要进行取消电子发票程序,与发出电子发票的取消程序类似。
内陆税收局表示,如果有疑问可以电邮至[email protected],通过热线 03-8911 1000 / 603-8911 1100(海外);HASiL在线聊天;或到税收局意见平台maklumbalaspelanggan.hasil.gov.my/Public填写意见表格。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