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阿劳丁证实接获投报,并指警方已针对此事开档,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507(以匿名通讯进行刑事恐吓)条文调查此案。
他今早为执行“遵守道路交通法令行动”(Op Hormat Undang-Undang Jalan Raya)亲自巡视阳光广场附近道路的交通情况时指出,国家银行一名职员是于昨午3时收到一封电邮,只建筑物内有炸弹。
他说,警方接获投报后立即调派拆弹小组到场,不过警方搜查了逾2个小时皆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爆炸物。
“警方正在调查发件者的身份,同时也寻求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协助调查邮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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