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赛城、吉隆坡26日讯)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斯里莫哈末尼宗指出,当局还在准备电子发票的技术层面工作,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日后商家无需在系统上改动太多。
他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说,商界最主要关注的是如何更动他们的系统以发出电子发票,当局了解商家的忧虑,他们都要求更多时间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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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时间不足,我们也不会强迫,不过我们有信心可以在既定的时间表内完成技术性的问题。”
他说,为了避免出现混乱,当局可以给予3个月时间进行实验性计划。
“如果一些商家需要更多时间,我们会给予更多时间。但是无论如何必须设定一个目标,否则大家什么都没做;我们也需要知道他们的进度,不然当我们已经完成,其他人还在一派悠闲,这可不行。”
中小企可使用MyInvois
他指出,以智利为例,超过80%的中小型企业使用免费的系统开出发票,我国也让中小型企业使用MyInvois网站,输入资料即可发出电子发票。
“无需印出发票,方便储存,即使电脑当机,资料是存放在云端,任何时候都可以取回资料。”
他说,在开始推行的阶段,仅限于大马人,并不包括出口的交易或者外国消费人,这些交易还是可以保持原本开发票的方式。
“出口或外国消费人的交易未来将会被纳入电子发票系统中,我们也会参考其他国家的处理方式。”
周志渊:应予商界6至9个月准备
大马特许税务协会(CTIM)主席周志渊指出,当局从公布电子发票的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算起,应该给予商界6至9个月准备。
也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资深执行总监的他也建议,内陆税收局可以成立一个专司电子发票的部门,为商家尤其是没有技术人员的中小型企业提供技术方面的指导和援助。
他说,准备期间,大企业的技术人员需要写程式、跨国企业须寻求总部批准,还有进行测试、训练员工、收集资料等。
“虽然当局说将在第四季发布SDK,但是如果是12月才发布,准备的时间更短了。”
他说,尽管明年6月1日先由年收入超过1亿令吉的企业执行电子发票,但是一般上大企业和跨国企业会一次性地改成整个集团旗下所有公司,因此需要更多时间。
使用MyInvois所需成本不多
周志渊说,如果大型的跨国公司则可以使用应用程式接口(API),由内部技术人员设定软件或者向软件供应商采购。
他指出,至于中小型企业则可以使用内陆税收局的MyInvois网站开出电子发票,只需交由技术人员把现有的发票系统与当局的系统整合,所须增加的额外成本不多。
“MyInvois网站就如现在的报税MyTax网站。”
他说,电子发票与GST不一样,GST需要改变整个系统,相比之下,电子发票需要改动的幅度大约只是GST的10%至20%而已。
他指出,在日后推行的电子发票中,必须涵盖53项资料,当中有40项是须强制性纳入发票中的资料,否则内陆税收局不会验证发票。
“商家需向客户索取上述资料,大集团面对的是数以千计甚至百万客户,而且一些客户还可能不愿意给资料,需要时间与客户沟通。”
促商家及早准备
他指出,不论年收入多少,商家应该及早开始准备,不要等到最后一分钟,例如评估2022年的收入、负责训练员工、与客户沟通以取得资料等。
“至于一般民众,可以先了解税务识别号码(TIN),供应商将会要求客户提供TIN等资料。18岁以上人士都会获得TIN,报税单上就有TIN,新的纳税人则可以致函给内陆税收局获取TIN。”
他指出,电子发票有助于国家提高税务合规水平,任何交易进行时,供应商将会发出电子发票给消费人,这意味当局可以掌握供应商的销量,以及消费人的开销。
询及这项新措施会否导致商家转嫁额外成本给消费人,他说,中小型企业可说是无需承担额外成本,跨国大企业即使需要承担额外成本,也仅只是一次性而已,因此没有理由转嫁给消费人。

税务专家认为
GST应重启 但非适当时机
最近重启消费税(GST)的课题备受关注,税务专家都认为GST应该重启,但是目前还不是适合的时机。
莫哈末尼宗说,相信我国未来还是会推出GST,不过胥视情况而定,还要评估多少税率才比较适合。
他说,我国可以从过去的经验学习,当时推出6%的消费税税率,对比其他国家的10%、12%,尽管看起来算是低税率,可是那些国家已经推行10多年了。
“如今政治人物都在讨论要研究此事,商界也建议再推行GST,我个人认为,这件事涉及政治、社会和经济因素,其中政治因素面对比较大的挑战。”
他指出,税收局告诉政府应该加快推行电子发票,堵上逃漏税的漏洞和打击影子经济,有助于提高国家的税收,至少政府在这一段时期可以在没有GST的情况下生存。
“当然,如果能够推行GST就更好。”
他以墨西哥为例,该国推行电子发票已经超过10年,一开始的两三年,税收大增。
“我们希望电子发票推行后,非正式领域、影子经济能够‘被迫’纳入(税收系统中)、报少税的漏洞被防堵,(申报的)收入增加,就意味税务增加。”

周志渊:GST比电子发票更有效
周志渊认为,在解决影子经济方面,GST比电子发票更有效。
“非法经济活动无需发票,但是不法之徒从非法经济活动赚取利润后一定会用在各项开销上,因此在买奢侈品、贵重物品时就必须缴交GST。”
他说,然而,目前不是推出GST的恰当时机,毕竟中小型企业还未完全恢复元气,B40还在挣扎求存。
“GST也可能导致通货膨胀,以及影响穷人。”
他指出,如果要重新推行GST,政府必须从吸取过去的经验,6%的税率太高,或许可以从2%至3%开始;而且必须改善退款机制。
电子发票(e-invois)知多点
●供应商和买家之间交易的数字凭证
●取代纸本或电子档的文件如收据、扣款凭证(credit notes)、付款凭证(debit notes)
●发出发票时由内陆税收局同步验证
●避免数据遭篡改
●电子发票格式为XML或JSON,不是PDF、DOC、JPG
●包括企业之间(B2B)、企业对消费者(B2C)、企业对政府(B2G)之间的交易
●分阶段进行
2024年6月1日:年收入超过1亿令吉的纳税人率先执行
2025年1月1日:年收入介于5000万至1亿令吉的纳税人
2026年1月1日:年收入介于2500万至5000万令吉的纳税人
2027年1月1日:;所有纳税人和特定非商业交易
●电子发票所需的53项资料(40项为强制规定,13项选择性提供)
一、涉及方:供应商名、买家名
二、供应商资料:TIN、注册/身份证/护照号码、SST号码、旅游税号码、电邮、网站、大马工业分类等级编码(MSIC Code)、业务内容
三、买家资料:TIN、注册/身份证/护照号码、SST号码、电邮
四、地址:供应商、买家
五、联络号码:供应商、买家
六、发票详情:版本、类别、目的、编号、参考编号、日期、验证的时间和日期、货币代码、供应商数字签名
七、内陆税收局专属识别码
八、产品/服务:兑换率、关税码/服务类别、产品或服务说明、单价、税务类别、税率(%)、税额、免税详情、免税税额、小计(subtotal)、未税总计和含税总计
九、可选择不填的资料:记账频率、结算期、数量、尺码(measurement)、折扣率、折扣额、付费方式、供应商银行户头号码、付款期限、支付金额、支付日期、支付编号、账单参考号码。
(来源:电子发票指南www.hasil.gov.my/e-invois/、周志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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