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是否叛國?能不能選總統?美國最高法院週四決定



(華盛頓6日綜合電)特朗普在進行共和黨內初選,聲勢“來勢洶洶”,一些共和黨對手已提前退出。不過特朗普是否能夠繼續參與,還有司法上的障礙。
美國最高法院要在週四進行憲法辯論,針對他在2021年煽動支持者進攻國會大廈,是否觸犯美國憲法修正案第14條第3款的“對合眾國作亂或叛亂者,不得參選國會參議員、眾議員、總統和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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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報道,這場爭議源於科羅拉多州法院在去年底的裁定,認為特朗普煽動了國會暴亂,沒有資格再次擔任總統,也就不應該繼續3月5日的共和黨州初選。在判決出來後,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決定科州法院的見解是否正確。
科州法院緣引的憲法修正案第14條第3款,內容是“無論何人,凡先前曾以國會議員、或合眾國官員、或任何州議會議員、或任何州行政或司法官員的身份宣誓維護合眾國憲法,以後又對合眾國作亂或反叛,或給予合眾國敵人幫助或鼓勵,都不得擔任國會參議員或眾議員、或總統和副總統選舉人,或擔任合眾國或任何州屬下的任何文武官員。除非國會(兩院)以雙三分之二的表決,才能取消此種限制。”
一言以蔽之,這是個“國家忠誠條款”,意思是叛國者就沒資格從政。這在多數國家都有,但是誰來判定政治人物叛國,容易引起爭議。因此在1月6日國會暴動事件發生之前,許多憲法學者也很少考慮到這個條款,甚至在大多數的法學院也沒有教,並且已經有100多年沒有在法庭上被緣引過。
翻開美國曆史,這項條文只在南北戰爭後被真正動用過,用來阻止前南部邦聯成員擔任政府職務。但是到了1872 年,國會赦免了大多數的邦聯政府人員與軍人後,相關法案就沒用過了。
法律學者認為,20世紀唯一一次引用上述條款,是為了拒絕一位社會主義者在國會的席位,理由是他反對美國加入首次世界大戰。
有不少憲法學者同意科州法院的見解,認為特朗普不適合再參選總統;不過也有學者認為,只有美國國會才能決定特朗普是否叛國,共和黨佔多數的眾議院,顯然不會同意。
在目前情況下,雙方都希望事件能儘快解決。特朗普的競選團隊拒絕讓任何人參與此事,只是他的律師敦促最高法院法官不要拖延。
特朗普律師在聲明中說:“最高法院應該迅速而果斷地結束爭議,這可能攸關奪數千萬美國人的選舉權。要是其他州法院和州官員,效仿科羅拉多州的做法,將可能的共和黨總統排除在外,必然引發美國的混亂。”
認為特朗普就是叛國的“公民責任與道德組織”,組織內的執行副總裁兼首席法律顧問謝爾曼說:“選民們非常想知道,最高法院是否像每個提出這個問題的理性者一樣,認為1月6日是一場破壞美國民主制度的叛亂,特朗普是叛亂首謀。”
目前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有8名,其中資格最老的湯瑪斯是老布什任命,阿利托是小布什任命。凱根與索多馬約爾是奧巴馬任命的。
特朗普的4年總統任內,有機會挑選戈薩奇、巴雷特、卡瓦諾三大法官。
最後一位的傑克遜是拜登任命的。
既然有三大法官是特朗普任命,還有兩名是共和黨的布什父子留下來的傾保守派大法官,所以評論多認為特朗普有較大的優勢過關。(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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