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房產少 應轉購租賃契約房屋?



我是沈清,我和朋友注意到,在當今市場,租賃房產計劃多,雖然我們首選永久地契房產,但是選擇似乎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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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們是否因此要放棄自己的理想,轉向擁抱租賃地契的房產?”
如果無法如願買到永久地契房產,被迫轉向租賃契約房屋,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謝謝。
答: 實力產業經紀公司總裁陳建業說,坦白說,我們不需要放棄自己的理想,選擇租賃契約的房產,而是可以做一些調整,把目光轉向市郊,在郊外地區,永久地契房產計劃多,足以讓我們有很多選擇。
問題在於個人是否可以接受到市郊生活和居住,如果社區基本設施完善,附近有捷運站,或是火車站,還有便利商店,那麼是可以考慮的。
可轉向市郊永久房產
他說,我們不需要因為地點理想,選擇一個已經20多,30多年的租賃契約房屋。試想想,一個房產單位的租賃契約,已經“消費”掉30多年,剩下60年,會是怎樣的情況?
一個租賃契約剩下60年的房產,銀行在提供貸款給買方時,會諸多考量,首先,即使願意提供貸款,最多可能是60%,或者只是屋價50%的貸款。
之後,屋主需要煩惱的是,更新租賃契約的問題,我們不能等到房屋租賃契約剩下10多年,才來處理申請更新租契的事項,有關當局需要時間處理屋主提出的申請,包括計算更新租賃契約需要繳付的費用。
考慮租契年數或大扣分
產業顧問曾經提及,我們不必為了在工作附近的地點買房,選擇住在市區小小的單位,空氣質量也不好,如果是永久地契的房產,勉強還可以接受;但如果是租賃契約的單位,何必捨棄自己的理想和意願。
在雪隆地區,並不缺乏永久地契房產,其中一些的屋齡還相當新,也許不在市區,但是與市區的距離並不遠,只要搭一趟公共交通,就可以到達市中心,這樣的地點其實是不錯的。
馬來西亞獨立至今,已經60多年,在那之後興建的房屋,有許多已經40多,50年,如果是租賃契約房產,還剩下多少年,大家可以自己計算,也許地點不錯,多數位於發展完善的地區,但是想想剩下的租契年數,就足以大打折扣。
說到這裡,也許是大家應該改變思維,不要一味把目光轉向市中心,而是到郊外看看的時候,說不定可以物色到價格容易負擔,地點理想,空氣清新的房產單位。
最後,如果無法如願買到永久地契房產,被迫轉向租賃契約房屋,必須是屋齡還長,至少還有90年,地點非常理想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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