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一名酒店值班经理因涉及挪用超过3万令吉的酒店房费,今日在地庭承认刑事失信罪名后,被判12个月监禁及鞭笞两下。
法官哈米达裁决,36岁的山吉夫罪成,谕令其刑期从今年1月20日被捕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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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控在负责管理酒店的柜台处理顾客入住和房费事务期间,挪用3万1791令吉73仙的房费作为个人用途。
这项罪行发生在去年1月31日至2月14日期间,地点为武吉免登的一家酒店。
根据刑事法典第40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4年监禁,并处于鞭笞及罚款。
此案由副检察司诺莎吉拉主控,而被告并无律师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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