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否认捕人民之声执行董事 LFL:有视频为证


(八打灵再也13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总监再益马烈指出,警方昨日上门逮捕人民之声(SUARAM)执行董事塞瓦多来沙米助查一事为警方滥权之举,而内政部否认其逮捕的说法不仅可耻,更与视频证据相悖。
再益马烈今日发文告称,警方昨日援引1959年保护区和保护地法令逮捕塞瓦,但随后发表声明否认这是一起逮捕行动,并获得内政部支持,同时提醒公众遵守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切勿对此事件进行不必要的揣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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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网上流传的视频清楚显示,警方要求塞瓦立即前往警局,并拒绝了他次日录供的请求。根据刑事诉讼法典及相关案例,这已构成正式逮捕。
“警方不仅公然撒谎,内政部更威胁公众不得讨论一名知名维权人士的被捕事件,这是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
无权以录供为由捕人
他指出,法律明确规定警方无权以录供为由随意逮捕任何人。
他透露,塞瓦被逮捕的原因是与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法令(SOSMA)被扣留者的家属坚持要求会见内政部代表,以表达他们的诉求。
他补充,这并非首次发生类似的逮捕事件。一群学运分子于本月6日因在旺沙玛朱警区总部声援被扣留的成员,也遭到警方以录取口供为由逮捕。
他表示,警方此举正不断加强对维权人士的骚扰和恐吓,而内政部则通过为其不当行为辩护,变相鼓励此类滥权行为。
“一个自称改革派的政府,如果纵容这种威权行径,就再也没有资格道貌岸然地标榜自己是改革的先锋。”
他敦促政府尊重人民在联邦宪法第10条文下享有的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权利,并确保所有人都能在无骚扰、无恐吓的情况下自由行使这些权利。
他进一步表示,政府不应为非法逮捕进行辩护,而应当严厉谴责该行为,因为它已严重侵犯联邦宪法第5条文所保障的个人自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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