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4日讯)一名男子疑不堪大耳窿多番追债,于去年底选择轻生,但大耳窿却声称人死债还在,转向其姐姐及七旬母亲追债,就连大年初一也不放过他们,让两人担惊受怕。
死者姐姐谢女士指出,其46岁弟弟生前为某上市公司的高层,已婚且育有2名孩子,但却在去年11月8日不堪大耳窿追债而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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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弟弟5年前开始向她多次借钱,姐弟俩的关系也因此受影响,逐渐变淡,就连弟媳也不知道为何弟弟四处借钱,只能猜测或与投资失利有关。
谢女士是于今日携同母亲陈女士,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雪州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陈凯荣律师,与顾问律师张朝盛和赵宗胜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这么指出。
“弟弟曾多次向包括我在内的家人亲友借钱,大家都对他避之不及,我念在姐弟情分上,在2018及2019年间借出2万至10万令吉不等,但他都没依约归还,反而越借越多。”
她说,弟弟都是以应急为由借钱,弟媳也表示不清楚为何他会一直借钱,更指夫妻俩共存的数十万积蓄已掏空,即使母亲的积蓄也尽失。
她表示,尽管弟弟最终以转移产业的方式抵债,但自己却与弟弟渐行渐远,而最后一次见面更是在3年前的父亲葬礼上。
“弟弟逝世一个月后,母亲突然收到恐吓简讯,要求她替儿还债,;我则是在今年收到追债讯息,大耳窿不仅不愿透露债务金额,还说要在社媒上诬蔑我是老千。”
她还说,大耳窿在大年初一当天还将我与母亲的电话号码加至一个WhatsApp群组中,并以秽言辱骂,要他们还钱;为此谢女士已经两度向警方投报。

陈凯荣指出,法律上并不存在“父债子偿”或是“子债父偿”的原则,因此家属无需对逝者债款负责。
“除了任担保人的情况除外,不然都是以‘一人做事一人担’的原则为基准;我们将协助事主致函警方,建议他们援引刑事法典第383(勒索)条文,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调查此案。”
张天赐则透露,该部从今年1月迄今,共接获25宗与大耳窿相关的投报,总涉及金额达24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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