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散他人50年婚姻 小三被判赔原配20万



(吉隆坡16日讯)一名介入他人婚姻的38岁女子,因被列为司法分居诉讼的共同被告,被高庭判决需赔偿一名家庭主妇20万令吉,理由是破坏了对方一段长达50年的婚姻。
夫需付妻20.5万赡养费
高庭法官埃夫罗(Evrol Mariette Peters)还裁定,这名74岁的丈夫因被认定与该女子有婚外情,需一次性支付妻子(72岁)20万5000令吉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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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自由今日大马》(FMT)报道,该丈夫否认出轨,并辩称自己有勃起功能障碍。然而,法官驳回了他的辩护,并命令夫妻双方平分婚姻资产。
法庭文件还显示,该名丈夫(简称PAI)与小三(简称KAI)还被勒令共同支付10万令吉的诉讼费用给妻子(简称HAI)。
法官表示,尽管证据主要为间接证据,但仍足以构成明确且连贯的婚外情叙述。
他说,有证据表明丈夫和情妇同居、在情妇的住所过夜,两人也在新加坡同住一处,并试图通过试管婴儿(IVF)方式怀孕。
此外,丈夫也曾向妻子承认外遇事实。
法官驳回了丈夫关于自己“无法进行性行为”的说法,并强调他未能提供任何医疗报告、专家证词或其他文件证明自己确实患有勃起功能障碍,或该问题的严重程度。
丈夫辩称,他之所以选择IVF,是因为自身的不育问题,无法让小三自然怀孕。但法官指出,不育与能否进行性行为并无直接关联,即“不孕不等于无性能力”。
法官斥小三冷血需赔偿
她裁定,小三必须支付赔偿及诉讼费,因为她明知该男子已婚,并仍选择破坏其婚姻。
“她不仅继续与已婚男子交往,还明显无视其妻子的情感福祉。”
法官指出,丈夫和情妇之间的电邮显示,情妇正在积极推动丈夫与妻子离婚,进一步破坏了婚姻的稳定。
情妇试图IVF怀孕
“此外,情妇试图通过试管婴儿方式,来怀上这名人夫的孩子,表明了她想与该人夫建立永久关系的意图。”
法官强调,在财产分配上,她不会采取“女性主义角度”,以免造成偏颇,而是坚持公平原则。因此,她判定妻子可获得婚姻资产的一半。
“妻子为了家庭牺牲了事业,这一点必须纳入考量。”
这对夫妇于1977年结婚,不可否认的是,妻子为支持丈夫的职业和商业成功,做出了很多牺牲。
法官补充,妻子拥有商业学文凭,但选择放弃职业发展,专注家庭,而丈夫则凭借创业天赋成功创立多家公司。
“她(努力)抚养6个孩子,并照顾3个孙子一直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和承诺。”
此外,证据还表明,妻子在丈夫身体不适时,仍然细心地照顾后者。
根据案件记录,2022年9月,丈夫向妻子坦承出轨。一个月后,妻子提出司法分居申请,并要求赡养费,以及婚姻期间所有动产和不动产的一半。
她还要求将小三列为共同被告,并追究她在婚姻破裂中应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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