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丹18日讯)多年前参加合作社推出的“订购黄金计划”及“特别基金计划”后血本无归,上百名受害人怀疑被欺诈,今天透过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MHO)的代表,向关丹警方呈交备忘录,要求当局严查有关合作社,为他们讨回公道。
MHO:或有更多受害者未投报
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总秘书拿督希桑慕丁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该组织至今接获127名受害者的投诉,涉及的损失金额高达560万令吉。他相信这只是受害者群体中的一小部分,仍然有许多受害者尚未挺身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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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涉及彭亨州一家荣膺彭亨最佳合作社等多项荣誉的合作社机构,他们在数年前推出了数项投资计划,并导致加入有关计划的会员及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该合作社通过会员籍、特别基金计划,以及订购黄金投资计划吸引大批人加入,收取大笔金钱。
“我们已经向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SKM)查询,该合作社的特别基金计划并没有获得委员会的批准。而合作社如果要向会员或公众收取订金(订购黄金),它也必须获得合作社委员会的批准,但是它并没有。因此它可以在2013金融服务法令第137(1)(没有执照接受存款)条文下被调查。
购黄金只有证书未获黄金
“它们推出的订购黄金计划,受害者付钱购买黄金却只得到一纸证书,不曾获得黄金。而有关投资计划即使承诺可每年获得分红,但受害人除了最初一两年获得红利以外,之后都不再获得任何回酬,也无法取回各自的投资金额。
“受害者在2023及2024年间已先后向警方报案,但是这些案件都被归纳为‘转交其他机构’(Rujuk Lain-lain Agensi)处理,即交予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调查。
“受害者并不满意这样的处理方式,并质疑此案交予其他机构处理并不合理,尤其当大家都在怀疑当中存有欺诈及失信成分,它涉及了刑事法典第420(欺骗)、第415(诈骗定义)及第409(失信)条文。”

受害者不满警转交其他机构
他指出,由于受害者不满意警方的处理方式,因此今天大约有50人在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陪同下,于关丹警区总部外合法集会进行请愿,并移交备忘录予关丹警区主任旺莫哈末查哈里,希望警方重新检查,并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第415条文及第409条文展开调查。
“我们也透过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的调查取得的证据显示,有关合作社把订购黄金计划收集得来的百万资金转移至数家公司的户头,这都是合作社委员会的调查结果,而这种资金转移也是备受质疑的,我们把它视为一种舞弊。”
他希望关丹警方即刻采取行动,也希望警方接下来能给予他们正式的官方回复,否则他们将在今日起的14天后,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07A条文,致函警区主任或查案官,询问案情调查进展。
“如果警方依然未能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调查该合作社,那么我们别无选择,我们将直接去国家检察机关、律师部门,请总检查署做出明智的判断,以便考虑根据刑法第420条文立案。”
陪同出席今日集会者,包括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公关总监辜健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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