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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综合

发布: 8:22pm 20/0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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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

国会服务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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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组织35人联署 促新法案确保国会独立

(吉隆坡20日讯)55个和35名,敦促昌明政府确保即将提呈的独立于行政机构,以落实议会改革,让国会能有效发挥制衡作用。

他们今日发表联署文告时强调,该法案应赋予国会在机构管理、行政及财政方面的自主权,以符合昌明政府强化议会机构作用的努力,尤其是作为制衡政府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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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三权分立原则

他们表示,该法案应重新纳入联邦宪法第65(4)和(5)条款,以恢复国会服务法令,符合三权分立的原则,作为民主国家的政策;该原则能让国会独立于行政和司法机构,同时各机构独立运作,相互监督。

他们说,该法案也应修订联邦宪法第65条款,有关委任国会上议院和下议院秘书,确保他们的职位受到宪法保障,并且由独立的国会服务委员会建议人选。

首席行政官职应开放

“新国会服务法下的国会首席行政官作为国会服务的负责人,该职位应该是开放的,并且独立于公共服务单位(行政机构)。”

他们认为,国会首席行政官、上议院及下议院秘书在受委后,应作为国会服务人员,若某位公务员担任相关职位,则必须辞去公务员职务,才能受委为国会服务人员。同时担任相关职位的人士以及其他国会职员,也应确保在履行职务时保持中立的态度。

建议设国会服务理会

他们建议成立国会服务理事会,独立于行政机构,由上议院主席、下议院议长和跨政党国会议员领导,他们享有投票权,并且该理事会获得国会首席行政官、上议院和下议院秘书、公共服务、财政等代表的支持,但他们不享有投票权。

他们也建议成立国会行政和财务联合常设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协助国会服务委员会履行职责。该委员会不仅能通过审查和提出改良建议来帮助改善国会的行政和财务事务,还能提高国会服务理事会的透明度和问责制。

此次联署的55个民间组织包括净选盟、民主及经济事务研究中心(IDEAS)、安盛专案(Projek SAMA)、国际透明组织马来西亚分会、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等。

同时,联署的35名社会人士包括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安美嘉、八打灵再也区前国会议员玛丽亚陈、宪法专家拿督赛沙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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