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 | 董事会前主席:始终保有自主决策权 没成为纳吉代理人


(布城24日讯)一马公司(1MDB)董事会前主席丹斯里罗丁供称,他在担任1MDB董事会主席期间,始终保有自主决策权,并谨慎履行法律规定的董事受托责任。
他说,本身也绝对没和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达成共识,成为后者在1MDB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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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继续自辩阶段。高庭是于去年10月30日宣判纳吉在此案中所有25项控状表罪成立。76岁的罗丁是第12名辩方证人。他在2009年8月11日,被任命为登嘉楼投资机构(TIA,1MDB前身)董事会成员,并在2016年5月卸下1MDB董事会的职务。
TIA在2009年9月25日,由联邦政府接管TIA后,易名为1MDB。
他在辩方律师旺阿兹万的引导下供称,1MDB董事会在公司治理和决策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他说,所有决策都是依据管理层和各类顾问提供的信息,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作出的,并遵循公司治理原则,所有决策均为集体决策。
罗丁说,董事会会审查由首席财务员、内部稽查与风险委员会以及公司外聘稽查师提交的稽查报告。
询及1MDB时任董事丹斯里依斯密、1MDB时任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或其他董事会成员,是否曾与他讨论过他们对纳吉在董事会和管理层决策中的角色的看法或担忧,罗丁回答没有。
此外,罗丁供称,他有意识到1MDB公司章程在2009年8月11日进行了修改。
他指出,其中公司章程93(1)条文规定,顾问委员会在董事会寻求建议时,承担向董事会提供咨询的职责。
他指出,公司章程第117条文的纳入,为联邦政府认定的重要关键事项提供了对齐框架。
他说,董事会仍然负责决策,确保遵守公司治理原则,并按照法律要求,维护公司的最佳利益。
此外,罗丁供称,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在1MDB事务的决策过程,没有扮演任何角色。
没人暗示刘特佐是纳吉代理人
他说,他在1MDB任职期间,没人向他暗示指刘特佐是纳吉的代理人。
他供称,他第一次见到刘特佐是在2009年9月26日的1MDB会议上,当时本身只是1MDB董事会成员,出席会议者被告知刘特佐代表沙地王室。
他忆述,在会议期间,刘特佐将手机交给了当时的1MDB董事会主席丹斯里峇基。
“峇基出去接电话,当他回来时,他告诉我们,他与(时任)首相(纳吉)进行了交谈。”
他说,他所理解的是,纳吉希望董事会正确评估1MDB与沙地PetroSaudi Limited公司涉及10亿美元的联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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