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献金法久未达共识 阿莎丽娜召集各党总秘书商讨



(吉隆坡25日讯)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尽管政府已召开多场会议讨论制定政治献金法,但在部分关键议题上仍未能达成共识。
阿莎丽娜昨日以国会书面回答巫统百乐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和日叻务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加拉鲁丁的提问时说,尚未达成共识的议题包括政党是否应获得公共资金资助、政治献金的上限,以及应由哪个机构负责监管政治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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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此,我将亲自主持一场由各政党总秘书参加的会议,以听取各政党的立场与看法,并就相关政策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她指出,我国目前未有任何法律或法规监管政治献金。
她说,现有的相关规定仅限于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该法令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监督选举候选人的竞选经费,但不涵盖政党的整体支出。
她表示,1966年社团法令则要求所有社团组织包括政党在内,向社团注册局提交财务报表。
“政治献金法案的立法工作,被视为降低政治人物贪腐及滥权风险的重要举措,同时有助于提升政府和国家的正面形象。”
阿莎丽娜说,政府已于2023年至2024年间召开多次会议,以推进制定政治献金法的工作。其中,首相署法律事务局也在会议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她表示,截至今年2月,政府已举行8场磋商会议,其中包括5场与政党代表及政府机构的会议,以及3场与国会特别委员会(人权、选举及制度改革)的会议。
她说,2月10日,国会特委会也提呈政治献金法范围优化的反馈意见。
“2月12日,我也与国会特别委员会(人权、选举及制度改革)、国会跨党派小组及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包括反贪会、财政部、选举委员会、社团注册局及总检察署召开会议,就政治献金法的未来方向及可行性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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