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莎丽娜:法令即起生效 儿童证词可供定罪


(布城3日讯)政府宣布,《2024年儿童证人供词(修正)法令》今日正式生效,让儿童受害者在法庭的证词受到保障,即法庭可在无需佐证情况下,凭儿童证人的证词对被告定罪。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发表文告表示,该法令是于2024年7月11日在国会下议院三度通过,旨在加强保护儿童证人在司法系统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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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修正,儿童证人供词法令如今成为儿童证人证词的主要法案,它勾勒出儿童证人证词相关的实质条文和相关程序。”
修5法令确保一致性
阿莎丽娜提到,为了确保一致性,政府也修正了一些相关法令,《如1950年证据法》、《2017年性侵儿童法》、《1949年宣誓与保证法令》、《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和《1972年国防卫队法令》。
“透过这些修正,凡涉及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或其他附表所列罪行的案件,若受害者是一名儿童,其供词将全面受到儿童证人证词法令的保障。”
她解释,修正后的条文允许法庭在无需佐证情况下,可凭儿童证人的证词即可对被告定罪。
维护儿童证人地位
她强调,昌明政府坚定维护儿童证人在司法系统的地位,并承认他们在司法管理中的关键作用。
她说,此举符合大马的国际承诺,包括儿童权利公约。
阿莎丽娜表示,2024年7月10日生效的《1999年人权委员会法令》是政府秉持这项承诺的具体证据。
她强调,政府通过修正案引入第6A条文,设立儿童事务首席专员和2名儿童专员。
她说,首相署法律事务组不久后就会做出任命。
“这些委任将扩大大马儿童的声音并保障他们的福利,确保他们在国家政策和治理中获得应有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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