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高等教育部副部长拿督慕斯达法表示,现有法令已足以应付大学生滥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当内容,因此无需再通过修正1971年大专法令(AUKU)来加强这方面的管制。
他说,目前,1971年大专法令并没有对社交媒体或其他平台进行监管的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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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社交媒体的管理受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监管。如果有任何违规或不当行为,执法机构可以对相关个人采取行动。
大学生应善用社媒
他说,高教部始终坚持的原则是,大学生应善用社交媒体,不仅要将其作为批判性思考与真实信息共享的平台,还要避免传播可能损害高教机构形象的诽谤性内容。
慕斯达法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伊斯兰党日莱区国会议员沙比里阿兹的相关提问时这么表示。
“因此,通讯与多媒体法令已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传播虚假信息或诽谤,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他表示,此外,除了通讯与多媒体法令,我国还有其他相关法律可用于惩治社交媒体上的不当行为,包括1948年煽动法令、1957年诽谤法令及刑事法典,这些法律适用于所有马来西亚公民,包括大学生,防止社交媒体被滥用来传播不当内容。
“因此,高等教育部认为现行法律已经足够,没有必要修订AUKU,在该法令中增加针对社交媒体的特别条款。”
他表示,各大学的校规《学生纪律规则》也规定,如果大学发现学生在社交媒体上的行为不当,并违反大学规定,大学有权对学生采取纪律处分。
他说,高教部认为,大专法令的修正应以“赋权”为目标,赋予所有利益相关者更多的空间和机会,而不是将大专法令作为惩罚性工具,以阻碍改革和赋权议程。这符合当前“昌明政府”核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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