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马人泰南控藏毒 | 法庭判无罪 待检控方上诉 6人须呆监狱1个月



(哥打峇鲁6日讯)去年11月在泰国哥乐镇涉嫌拥毒的吉兰丹州本地女歌手与另外5人,今天在泰南陶公府法庭被判无罪,不过,6名被告尚未能获释,因为检控方可在1个月内提出上诉,在这期间,6名当事人必须留在监狱等待。
与此同时,面对吸毒的控状,6名被告已认罪,因此被判坐牢6个月及每人罚款4000泰铢(马币526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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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法官基于6名被告已经服刑4个多月,并且在拘留期间表现良好,因此刑期提前结束,6人也无需缴纳罚款。
上述裁决是出于2个评审团在2月11、13及14日为期3天的审讯过程中审查了控方证人的所有证词后,所做出的决定。
6名被告分别为30岁的本地女歌手旺诺莎依达和她35岁的丈夫莫哈末阿芬迪,另外4人则是33岁的莫哈末阿力夫、努艾达(33岁)、依力迪卡莫哈末诺(33岁),以及祖海拉(26岁)。
他们于去年11月1日清晨5时(泰国时间),涉嫌拥有6059粒马丸,而在哥乐镇一家酒店房间里被逮捕。他们事后被拘留在泰南陶公府监狱里接受案件调查,扣留期长达84天。
法官基于判决论证表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6名被告与拥有6059粒马丸有关。酒店闭路电视也没有显示他们将毒品带入房间,反之,是有另外3人将毒品带入6名被告所在的房间。
另外,被告依力迪卡莫哈末诺(33岁)及祖海拉(26岁)因非法入境泰国,皆被罚款4000泰珠。
另一方面,其中1名被告律师苏菲安阿都阿兹向媒体表示,尽管6名被告在拥毒控状下被判无罪,但6名被告未能获释。因为检控方可在1个月内提出上诉,在这期间,6名当事人必须留在监狱等待检控方提出上诉。
“如果检控方不提出上诉,那么他们才能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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