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YAT:强制死刑遗留产物 少年犯监逾10年 应复审



(吉隆坡8日讯)非政府组织HAYAT对未成年罪犯被无限期拘留的数据感到震惊。
未成年以监禁代替死刑
HAYAT首席执行员周铨洋指出,2001年儿童法令第97条规定对未成年罪犯以监禁代替死刑,被判处者只能在巡视法官委员会每年审查案件并向国家元首、相关州属的苏丹或州元首提交释放建议后,才有可能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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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月6日国会答复,共25人在此条例下被拘留10年及以上,其中有2人被拘留超过20年。
“这些数据令人震惊,因为所有被拘留者在犯罪时均未满18岁,被拘禁超过20年意味着这些人已在监狱中度过了整个成年期,如今可能超过40岁。”
他表示,该条例是大马实行强制性死刑时代的遗留产物;随着强制死刑制度的废除,该27起案件理应被纳入复审程序。
“然而,根据我们对重审程序的观察,这些个案均被明确排除在复审范围之外。”
应视为违宪纠正
他指出,这一问题早在2019年就已经引起了政府的注意,但历届政府都未能纠正这一法律缺陷。
他说,对这些少年犯的拘留应被视为违宪,也表明大马政府未能履行2001年生效的儿童权利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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