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从日本返港被捕 遭控2019年参与暴动



(台北15日中央电)一名香港男子于2019年被指参与暴动被捕及获得保释,但之后他拒绝再保释,警方没有即时检控他,他离港到日本生活。2023年该男子返港探望患病母亲再被捕,并被控告暴动罪。
综合明报及香港01报导,此宗案件于今年3月14日在香港法院审理,涉案男子案发时21岁,被指于2019年8月31日在湾仔参与暴动,当时已被捕,并获准保释,即需接受警方的保释条件及定期到警署报到。但其后该男子“踢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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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保”是指一个被人被警方拘捕及获得保释后,再到警署报到时,拒绝继续保释。一般而言,若警方当时没有足够证据,相关人士会无条件获得释放;但一旦警方完成调查认为有足够证据,可以再拘捕及提出检控。
男子“踢保”后,于2020年1月离港到日本,已有稳定工作,有意移居日本。直至2023年9月该男子回港探望患病母亲再被捕,并被控暴动罪。
该男子于案件开审前认罪,法官将于20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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