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高院二审判决裁定 不承认同性婚姻是“违宪”



(大阪25日综合电)日本大阪高等法院今天裁定,日本不承认同性婚姻,违反“宪法”保障的“婚姻自由”及法律之下人人平等,这是继扎幌、东京、福冈、名古层等地高院后,再有一地高院作出相同判决!
日媒《共同社》报道,大阪高院指出,不承认同性婚姻违反规定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宪法”第14条第1款,以及倡导“个人尊严和两性本质上平等”的第24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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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5个地方法院受理的6起婚姻平权诉讼中,一审对于是否合乎“宪法”的判决各有不同,其中仅大阪作出合宪判决。在二审判决中,大阪高院继扎幌、东京、福冈和名古屋等地高院后,作出第5例违选判决。
不过,对于爱知、京都、香川3个符县的3对同性伴侣共6人,提讼向日本中央政府索赔每人100万日圆(2.95万令吉),大阪高院则再度驳回。
先前4地高院判决出炉后,皆已确定上诉到最高法院,大阪诉讼应会比照处理。日本不允许同婚的现状是否违宪,最后结果仍须等待最高法院作出最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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