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A:保障用户视力安全 禁网售光学器材隐形眼镜


(吉隆坡25日讯)大马医疗器材管理局(MDA)正式禁止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光学器材和相关隐形眼镜,以确保用户视力的健康与安全。
该局首席执行员慕拉里塔兰发表文告说,这些光学器材和隐形眼镜是受到2012年医疗器械法令(第737号法令)监管,必须符合该法令下所有要求,才能进口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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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这些产品项目属于需要处方的医疗器材类别,须由注册验光师或验光师(处方医疗器材)鉴定,就像马来西亚光学理事会是依据1991年光学法令来执行。
文告指出,为支持相关法令,大马医疗器材管理局将不会颁发任何与销售光学设备和隐形眼镜有关的批准程序。
违者最高罚20万监2年
他说,任何未经该局批准而进行销售者,将违反2019年医疗器材(广告)条例第2(1) 条文,可被罚不超过20万令吉或不超过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他吁请公众合作,通过该局回馈管理系统(FEMES):https://femes.mda.gov.my/,或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举报涉网上销售光学设备或隐形眼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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