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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17pm 27/03/2025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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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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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网红

11月1日生效 证监会监管金融网红营销

(吉隆坡27日讯)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SC)宣布修订资本市场产品和相关服务的,包括将社交媒体和(Finfluencers)的行为纳入广告活动。

发文告表示,修订该指南是为了更新特定的要求和指引,以纳入考量全球和国内的广告和促销趋势,包括社交媒体和金融网红日益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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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为了确保与资本市场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广告活动是负责任的。

修订后的框架将包括针对金融网红的新要求,有关金融网红在尚未被广告商列为营销代理的情况下,自行对任何资本市场产品和服务展开广告活动。他们将须遵守指南下的要求,因为在该指南下,他们被视为广告商。

其次是增强与广告商责任有关的要求,以确保其营销代理进行的广告活动遵守指南。否则,广告商将对需其营销代理的行为负责。

最后是增强与使用社交媒体有关的要求,以解决日益增加采用社交媒体来进行金融促销的课题。

证监会表示,该指南还将禁止不获证监会授权人士在大马的广告服务。

该指南是证监会在新的广告渠道(例如社交媒体)上促进负责任广告的持续努力的一部分,最终是为了保护投资者。

证监会在检讨和制定修订后的指南时,以其他司法管辖区(例如澳洲、英国和新加坡)作为参考基准,并考虑了与相关利益相关者(包括金融网红)互动中收到的回馈。

修订后的指南将于2025年11月1日生效,以便让广告商有足够的时间熟悉,并为符合新要求做出必要的准备工作。

同时,相关的利益相关者可以针对修订指南有关的任何澄清和指引,与证监会联系。有关修订指南的任何询问,可以提交至[email protected]

修订后的指南可在证监会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s://www.sc.com.my/regulation/guidelines/guidelines/advertising-and-promo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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