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侮辱马大前校长案 黄彦铬上诉失败罚款增至1万



(吉隆坡15日讯)高庭裁决,驳回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就侮辱马大前校长罪成及罚款5000令吉所提出的上诉,并将罚款增至罚1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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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贾米尔今日批准控方提出加重刑罚的要求,谕令黄彦铬需缴付一万令吉的罚款。
莫哈末贾米尔今日宣判时说,由于黄彦铬此前已缴交5000令吉,因此要求他再缴交剩余的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6个月代替。
法官说:“我同意控方的主张,认为5000令吉罚款是不足够的,不符合本案的事实和情况。”
因不满马大时任校长拿督阿都拉欣在马来人尊严大会上发表的言论,黄彦铬于2019年10月14日约早上10时在马大DTC大礼堂举行的第59届毕业典礼上,高举“拒绝种族主义!校长下台!这是马来西亚土地!”抗议纸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4条文。
推事庭是在2023年10月9日裁定黄彦铬罪名成立,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3个月代替。
黄彦铬随后针对推事庭的判决提出上诉,要求推翻罪成的判决及取消罚款;控方则针对刑罚提出上诉,要求法庭向黄彦铬施予更严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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