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总总会长免选连任议案 | 符“服务华社福祉”宗旨 丹华堂:支持



(哥打峇鲁26日讯)吉兰丹中华大会堂全力支持华总中常委会议通过的议决案,支持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免选连任。
丹华堂会长兼华总副总会长拿督黄保俊表示,丹华堂认同4月19日中委会以临时动议形式通过“支持总会长免选连任” 的决议,主要基于以下两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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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程依据与现实必要性
从章程依据来看,华总章程第16.2条明确指出,本会任何事务,在章程范围未有明文规定者,中央委员会有权处理之。
黄保俊强调,这为中委会此次决议提供了重要的章程支撑。
关键项目需连续性推进
“就必要性而言,吴添泉的任期因疫情3年严重受限。华总大厦入伙纸审批、博物馆基金会筹建等关键项目亟需领导层的连续性推进。
“临时动议旨在避免因领导更迭导致华社利益受损,这完全符合章程“服务华社福祉”的根本宗旨。”
黄保俊在会议中提出观点,经现场各州代表充分讨论后达成共识,确认总会长在剩余任期内未完成的核心任务具有关键性,经评估后认为留任一届确有必要。
丹华堂支持决议的前提是,特大表决须严格遵循章程,最终结果应由13州代表共同决定,而非中委会单方面强加。
二、民主协商基础不容置疑
黄保俊指出,丹华堂4月19日中委会上支持该决议,是因为现场各州代表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且无任何与会代表提出程序异议。
“若部分州属会员事后质疑程序合法性,应依据规定在特大中申诉,而非通过公开声明动摇华总内部互信。”
同时,丹华堂坚决反对将本次决议曲解为“架空章程第19.1条文”。
他指出,章程第19.1条规定“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但未禁止会员代表大会基于特殊事由(如不可抗力)通过民主程序作出例外安排。本次决议属于“个案豁免”,并非永久性突破任期限制。
“当前争议已衍生出对个别州属的攻讦,这一趋势若持续,将导致华总资源空耗、公信力流失,最终损害全体华社利益。”
他说,丹华堂呼吁各州属以特大为平台,就总会长连任议题进行理性辩论与表决,而非提前预设立场、制造对立。
“若特大通过决议,各方应秉持民主精神接受结果;若未通过,则应即刻启动选举程序,确保华总领导权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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