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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27am 05/0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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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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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人夫还向正宫“示威”? 小三挨告判赔7万

新竹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美并未否认与人妻的丈夫有过交往关系,尽管她辩称事前不知对方已婚。法官也指出,小美具有一定的智识及社会历练,只要稍作查问即可得知对方婚姻状况。(示意图)

(新竹4日综合电)台湾一名人妻控诉道,丈夫与女同事发展婚外情,两人秘密交往约10个月;事后,还疑似“示威”主动传讯息告知原配,让人妻愤而提告求偿100万台币(约13万令吉)。

尽管小三辩称不知男方已婚,但法官未采信其说法,最终被新竹地方法院判决小三须赔偿50万台币(约7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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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ettoday新闻云》报道,这名人妻在法院判决书中指出,丈夫因工作认识同事小美(化名),两人自2023年1月起交往,直到同年11月分手,期间多次发生性行为。

直到去年5月,小美突然主动传讯息向她坦承与丈夫的不伦关系,才惊觉丈夫外遇,气愤之下提告求偿100万元。

小美则在庭上辩称,配偶权并非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且她在答应交往前并不知男方已婚,并无故意介入他人婚姻之意。

她也补充,即便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侵权,亦希望能考量其身分背景与经济能力,酌情减少赔偿金额。

对此,新竹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美并未否认与人妻的丈夫有过交往关系,尽管她辩称事前不知对方已婚。

法官也指出,小美具有一定的智识及社会历练,只要稍作查问即可得知对方婚姻状况。

此外,从她后续传给人妻的讯息内容来看,显示她早在交往初期便已知情。

因此,法庭最终未采信她的说词,并考量双方的身分、社会地位及经济状况,认为小美须赔偿人妻50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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