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偷拍女不算性骚扰?警拒立案 公司仅口头警告



(八打灵再也6日讯)情绪受创!女员工遭高层偷拍隐私照,照片更被未经同意展示他人,公司却仅以“口头警告”草草结案,令她愤怒不已,誓言依法讨回公道。
女高管偷拍走光还分享
一名女员工近日在脸书“马来西亚律师与消费者”群组发帖披露,她在工作场所遭一名女高管偷拍敏感部位照片,并被展示给其他同事观看,事件重创其情绪与职场信心,至今仍深感羞辱与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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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偷拍我坐姿不雅、衣物走光的角度,并私自将照片展示给其他人看。我表达不适后,她才表示歉意。”
警指同为女性不构成性骚
她表示,事后已向警方报案,但办案警员却以施害者同为女性为由,认定不构成性骚扰。
“警员说,因为对方是女性,不足以构成性骚扰。这让我感到非常失望。”
公司仅口头处理未有公函
更令她难以接受的是,公司管理层对该事件仅作口头警告处理,并表示已正式记录并结案,却未提供任何书面通知或官方文件。
“我没有收到任何正式文书。事件不仅未妥善解决,反而让我在同事间感到格外尴尬,情绪低落,工作信心也大受影响。”
她在帖文中向民众求助,希望能够获得法律咨询,以便透过法律途径维权。
“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性骚扰或职场不当行为?是否可以依据大马劳工法追责?”
“公司只口头警告,没有纪律处分,这样是否合理?”
已向人资部投诉
她透露,自己已向人力资源部(JTK)提出正式投诉,并正等待进一步通知。
上述贴文上传社交媒体后,迅速引起广泛关注,不少网民留言声援她,批评公司处理态度敷衍,也质疑警方在性骚扰定义上的狭隘理解。
“公司只是口头警告,处理方式未免太敷衍!”;“执法单位对性骚扰定义太狭隘了,难道女性就不能成为性骚扰加害者吗?”
网民表示,人人都可能是受害者,民众需要更公平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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