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碧融.打破“完美受害者”的迷思



在真相未明时,我们未必要完全支持受害者,或者极力谴责加害者,但是若因固有的偏见而质疑受害者,并袒护加害者,那是对受害者的严重打击,更为性暴力提供温床,迫使受害者成为沉默的一群。
如果一名性工作者被性骚扰,你会有什么反应?相信不少人会嗤之以鼻,觉得性工作者既然不是“良家妇女”,平时的工作就是与嫖客进行性行为,所以被性骚扰不会对她们造成伤害。但是,性工作者接客是基于双方同意的交易,而性暴力是未经同意的强制行为,两者的性质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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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性暴力的案件中,很多人会将审视的目光放投向受害者而非加害者,比如受害者的衣着是否得体?私生活是否检点?情感经历是否负责。但是,如果醉酒者被抢劫,或者富翁被诈骗的话,人们不会质问受害者到底做了什么而引人犯罪。
最近在国内接二连三爆发校园性骚扰事件期间,有一名刘女士在脸书上发文,标题为“写给男教师的一封公开信”,里面提到女生洁身自爱的问题,指有不少女学生打从小学五、六年级开始,就在图书馆与男学生亲吻、私下自拍裸照发给男朋友;初中开始,在戏院内与男友发生猥琐行为;到男友家主动走进房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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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刘女士强调她并不是针对被两所独中男教师性骚扰的女学生,也不是要声援涉嫌的男教师,但其言论强化了“完美受害者”的迷思,本质上是在为加害者洗白,同时延续父权社会对女性形象与身体的规范,比如女性必须贞洁、顺从、温柔、矜持等,以满足男性对女性的审美标准。如果一名女性勇于追求自己向往的爱情,或者在性事上采取主动,就会被贴士“坏女人”的标签。
这种思维导致荒谬的双重标准,当所谓的“坏女人”被性骚扰时,社会舆论往往认为她们是咎由自取,猜想她们应该是做了一些不当的行为,才导致男人对她们动手动脚,企图淡化男性犯下的罪行。反之,若一名平时行为端庄、穿着保守、从来不主动与男性说话的女性被性骚扰,才会被认可为值得被同情的受害者。
“完美受害者”是社会偏见的产物,受害者被塑造成符合外界预期的个性、行为、想法等等,以致许多受害者没有勇气站出来揭发事实,因为她们清楚知道,自己的真实经历并不符合“完美受害者”的标准,说出来反而会被人怀疑,甚至被指责说“为何你没有当场拒绝”。令受害者难堪的是,在调查过程中,她们被迫回答那些关系到自己情感生活的问题,使受害者在承受身体的伤害后再遭受精神折磨。
更令受害者感到沮丧的是,有人会站出来为加害者洗白,比如在宽柔中学新山校本部一名男教师涉嫌向女同事发送色情网站链接,及对女学生做出越界行为的案件中,就有匿名者在脸书发文力挺该男教师,声称自己“不愿失去一名好老师”,更有网民质疑受害女教师揭露往事的动机。
在真相未明时,我们未必要完全支持受害者,或者极力谴责加害者,但是若因固有的偏见而质疑受害者,并袒护加害者,那是对受害者的严重打击,更为性暴力提供温床,迫使受害者成为沉默的一群。我们必须意识到,无论受害者是怎样的人,任何人都不能对她施以性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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