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狂言要买下台积电! 紫光前董事长赵伟国贪污判死刑



(吉林15日讯)中国紫光集团前董事长赵伟国2015年时曾狂言“买下台积电,合併联发科”,但几年后就捲入贪污案。法院14日宣判,赵伟国因贪污等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紫光集团曾在半导体界风光一时,靠着国资背景与大量併购操作,快速扩张版图,试图打造中国自主晶片产业链。紫光最风光的那几年,赵伟国也成为两岸科技圈炙手可热的明星人物,他高调出席各大论坛,接受媒体采访时更语出惊人,狂言要买下台积电、联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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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紫光风光的背后,实则是庞大的财务杠杆所堆砌起来的,过度扩张很快导致紫光的资金链吃紧,再加上投资项目效益不彰、内部管理混乱,紫光的债务危机逐步浮现。
2020年,紫光爆出债务违约,资金链断裂导致一连串债务无法如期偿还,最终,紫光在2021年申请破产重整,正式跌下神坛。同时,赵伟国也于2022年7月因涉贪被带走调查。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对赵伟国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指出,2018年至2021年,赵伟国利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与特定关係人李禄媛共谋,由李禄媛实际控制的公司低价购买原本应当由紫光集团购买的房产,获取房产溢价利益,非法佔有国有资产价值人民币4.7亿元。
2014年至2021年,赵伟国利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李禄媛等特定关係人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李禄媛经营管理的公司购买代建管理服务,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8.9亿元。
2019年,赵伟国还指使其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董事,将公司项目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租赁给李禄媛实际经营的公司,致使上市公司遭受经济损失人民币4645万余元。
法院认为,赵伟国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赵伟国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为亲友非法牟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致使上市公司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贪污罪并罚。
虽然赵伟国被判死刑,但法院指出,鑑于赵伟国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为亲友非法牟利犯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事实,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且有重大立功表现,对其所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其所犯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可从轻处罚。(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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