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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40pm 16/0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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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囤积逾千公斤食用油 芙一扁担饭负责人罚款10万

(供星洲网)全国版/非法囤积逾千公斤食用油,芙一扁担饭负责人罚款10万
达斯约翰尼(右)因非法囤积食用油,被判罚款10万令吉。(阳光日报)

(芙蓉15日讯)被揭发逾千公斤的受管制,芙蓉一间扁担饭餐厅负责人被提控时俯首认罪,芙蓉地庭判决罚款10万令吉,或以6个月监禁替代!

被告是孟加拉籍的达斯约翰尼(38岁),本身是名扁担饭餐厅经理,他被控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3时15分,在没有获得许可下,将1241公斤的食用油储存在餐厅员工宿舍内的塑料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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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已抵触了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0(1)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2(1)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成立,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若属第二次或之后重犯,最高可被罚款30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的检控官诺阿丽玛在被告认罪后,请求法庭判以高额罚款,理由是此行为涉及统制,事关公共利益。

她指出,食用油是社会的基本需求,其走私与滥用已成为国家议题,并对国家经济造成影响。

惟被告代表律师阿肖克,为被告求情时说,随着被告认罪后,已经节省了司法时间和资源,显示出被告已有悔意,而且,自接受调查以来,被告积极配合执法单位,遵守保释条件,且无犯罪前科。

此外,他说,被告已婚,并有一名两岁的儿子,如今月薪仅为2400令吉,还需供养远在孟加拉的年迈双亲,由于被告是首次犯案,他请求法庭从轻发落,仅施以罚款,并归还其护照。

最后,法官莫哈末卡米尔宣判被告罚款1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6个月监禁替代,他也下令被告缴清罚款后,归还其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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