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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13pm 16/05/2025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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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合同骗案上诉得直 蓝色德士老板无罪释放

艾瑾//三苏巴林无罪释放
高庭宣判三苏巴林于6年前在吉隆坡城中城保安工作合同诈骗一名商人的罪名无罪,当庭获得释放。(马新社图)

(吉隆坡16日讯)高庭今日宣判蓝色德士公司(Big Blue Taxi)创办人兼顾问拿督,于6年前在KLCC一名商人的罪名不成立,当庭获得释放。

现年59岁的三苏巴林涉嫌在6年前欺骗一名商人,声称能够协助对方取得KLCC的保安合约,继而导致受害者损失3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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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判入狱3年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今日批准撤销地庭于2023年9月20日,判处三苏巴林罪成须入狱3年的裁决。

他在判词中指出,地庭法官认为有关合约并不存在,但此结论与多名证人的证词出现矛盾,因为证人声称有关保安合约确实存在,只是最终遭KLCC取消,导致商人无法取得合约。

他认为,合约被取消是被告无法控制的范畴,地庭法官在裁决前并未充分考量这个重要的因素。

他强调,控方未能证明被告具备构成刑事诈骗的犯罪意图,而地庭法官也未对此做出具体的事实裁定。

法官指出,受害者的公司确实没有遵循相关注册的程序要求,也无提交完整文件,而所涉的30万令吉款项实为三苏巴林在成功取得合约后可获得的佣金。

“鉴此,高庭批准被告的上诉,撤销原判定罪与刑期,被告将当庭获释。”

本案是于2022年11月2日开审,控辩双方各传召5名与3名证人作证,包括被告本人。

控状指出,三苏巴林是于2021年4月被控于2019年10月初,在KLCC一家餐厅内欺骗37岁的依占兰里,声称能在30天内协助取得KLCC的保安合约,并促使对方向莫哈末扎希尔律师楼所持的兴业银行户头汇入30万令吉。

被告被指抵触刑事法典第420(诈骗)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鞭笞与罚款。

本案主控官为依扎丽娜,辩方律师为祖基菲利阿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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