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民.社媒指南认同易执行难



作为东盟国家轮值主席国,马来西亚担任东盟信息、媒体与培训高级官员会议工作组及东盟打击假新闻工作组主席国,虽然有助于推动区域协作,但如果无法进一步推动建立跨国法律框架及法规互认机制,在缺乏共同执法平台下,那么再完备的指南,也只能是停留在“共识性文件”的层面。
我国牵头制定的《东盟安全与负责任使用社交媒体平台指南》,在第17届东盟通讯部长会议上,获得了一致的支持,并在会议结束后发布的联合声明中,重申致力于在区域内打造一个安全、包容及负责任的数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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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的,东盟国家都承认并强调须应对社交媒体滥用所带来的挑战,包括虚假资讯的传播、仇恨言论以及网络剥削等问题。而这个指南便是旨在为区域内的网络空间,建立一套共同的行为规范,以应对诈骗、网络骚扰等日益严峻的网络挑战。
从立意而言,此举是值得肯定的。然而,我们也不能无视隐藏在里头的的一个现实问题,那便是当一份指南如果得不到法律的背书,缺乏法律约束力,那么它所能带来的实际效果,将是让人存疑的。
东盟成员国目前在社交媒体的定义、监管方法、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而这种分歧不仅导致监管平台成本上升,也让东盟人民在面对网络风险时,所的获得的保护层面出现悬殊分歧。这也正是东盟在面对跨国界的网络问题时,欲推动区域协调过程中,长期面临的结构性障碍。
不同的政治制度、各异的法律,乃至利益考量分歧,使得即使是最基本的规范共识也难以达成。况且“指南”不同于“法律”,它缺乏约束力,没有制裁机制,也无法直接指导执法机关采取行动。即使各国政府口头上认同支持,也不等于他们一定会在实际政策层面有所调整。而恰恰在网络空间这个高度去国界化的环境里,任何一国的法规或政策,若无法与邻国同步衔接,都可能成为漏洞,成为网络犯罪活动的避风港。
作为东盟国家轮值主席国,马来西亚担任东盟信息、媒体与培训高级官员会议工作组及东盟打击假新闻工作组主席国,虽然有助于推动区域协作,但如果无法进一步推动建立跨国法律框架及法规互认机制,在缺乏共同执法平台下,那么再完备的指南,也只能是停留在“共识性文件”的层面。
实现真正的区域网络治理,需要的不仅是一纸“指南”,而是东盟成员国在主权和合作之间,能否找到新的平衡点。这不仅考验各国政府的政治意愿,也考验着大家是否愿意放下成见,为东盟整体福祉作出制度上的让步。否则,这份指南恐怕将面临“认同容易,执行难”的老问题,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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