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发布: 8:20pm 22/05/2025

总检察署

犯错

赵明福案

总检察署

犯错

赵明福案

赵明福案|总检察署:无证据显示任何人犯错 列为“无进一步行动”

赵明福案|总检察署:无证据显示任何人犯错 列为“无进一步行动”
总检察署指出,由于没有证据显示任何人犯错,因此赵明福案列为“无进一步行动” 案件。(档案照)

(吉隆坡22日讯)指出,重启调查的赵明福命案后,由于证据不足,无法证明任何个人犯有法律上的过错,因而被该署列为“无进一步行动”。

总检察署发简短文告说,在警方提呈赵明福命案的调查报告后,总检署已全面审阅和研究该报告。

ADVERTISEMENT

“对于整体证词的研究结果发现,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任何人在法律上构成过失。

“有鉴于此,对于该调查报告所发出的指示是‘无进一步行动’。”

去年11月21日,吉隆坡高庭批准赵明福家属的司法复核申请,并谕令警方在6个月内完成件的调查。

雪州前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赵明福,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在沙亚南玛莎兰大厦5楼离奇死亡,他在事发前被带到位于该大厦14楼的反贪污委员会办公室录供助查。

沙亚南验尸庭于2011年1月5日裁决,赵明福并非死于自杀或他杀,没有发现第三方涉案,不过,皇家调查委员会在同年7月21日裁定,赵明福死于自杀。

上诉庭于2014年9月5日推翻验尸庭列为悬案的结论,裁决一名或数名身份不明者的非法行为导致赵明福死亡。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