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为翻案伪造证据 反害儿子被扣留



(屏东23日综合电)台湾屏东县一名简姓妇人因诬告及诈欺案被判入狱,为了翻案竟伙同2名儿子及律师,伪造文书诬陷与她有纠纷者,并在一年内以虚构文书内容申请再议达17次,屏检侦办搜索,简妇及小儿子申押禁见获准。
屏检周五发布新闻稿指出,60岁简妇先前因诬告及诈欺等案件判刑定谳,于2022年11月间入狱服刑,服刑期间仍不思悔改,竟撰拟内容虚构“真相书信”,内容提及先前与她有官司纠纷的李姓女子等3人向司法人员行贿等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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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妇再借由黄姓律师以辩护人身分在狱中律师接见机会,转交“真相书信”及指示纸条,再由黄姓律师转交给简妇的2名儿子,简妇2名儿子再伪刻李女等3人的印章及指模印章,盖印在“真相书信”上,再透过黄姓律师转交给在监狱中的简妇,由简妇送监察机关、法院等单位,进行告发或声请再审,于2023年至2024年多达17次。
屏地检获报后至简妇服刑的监所、2名儿子住处及黄姓律师办公处所等处搜索,扣得“真相书信”等不实文件、指纹印章(指模印)及印章188枚。
屏检指出,讯问后,认为简姓妇人及小儿子涉犯诬告、伪造文书等罪嫌,且有湮灭证据及勾串共犯证人之虞,向屏东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屏东地方法院21日裁准羁押禁见;黄姓律师以新台币8万元(约1.1万令吉)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简妇大儿子则以新台币5万元(7053令吉)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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