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无法居家服刑失部分自由 “前总检长不实陈词”


(吉隆坡2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强调,总检察署在高庭就“特赦附录”所作的不实陈词,导致他无法在家中服刑,从而失去了部分自由。
纳吉也是前北根国会议员兼巫统前主席,他指出,总检察署有责任向他及公众坦诚交代“特赦附录”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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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对“特赦附录”存在知情
他表示,当时担任总检察长的丹斯里阿末特里鲁丁明知有关“特赦附录”的存在,却有意指示或允许其下属在他就有关附录提出司法审核申请的聆讯中,向高庭提交不实陈词。
他说,总检察署当时声称“特赦附录”的存在并不确定,是揣测或仅属传闻,然而阿末特里鲁丁实际上对该附录的存在是知情的。
“答辩人(阿末特里鲁丁)本身曾接获第16任国家元首所发出的‘特赦附录’,明确指示他从2024年1月29日起让我在家中服刑。”
图误导法庭干扰司法程序
纳吉认为,此举在表面证据下,可被视为有意误导法庭并干扰司法程序。
“这个行为导致我被剥夺了自2024年1月29日起,根据陛下赦免特权发出‘特赦附录’而应享有的司法补救,最终导致我继续在监狱服刑(而不是居家服刑)。
“除了失去了居家服刑可享有的部分自由,这也让我承担了不必要的法律诉讼和相关费用。”
纳吉是在他于本月21日入禀高庭申请准令,以判处阿末特里鲁丁藐视法庭的申请书中,这么表示。
阿末特里鲁丁列唯一答辩人
阿末特里鲁丁被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他说,阿末特里鲁丁向法庭作出的虚假陈词,已违反其对司法行政所应尽的基本职责。
他认为,这种行为已动摇公众对司法体系的信心,构成对法庭的蔑视,也干扰应有的司法行政程序。
他补充,特别是在总检察署有责任如实向他以及公众交代事实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尤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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