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被前助理起诉案| 高庭驳回安华申请 6月16日继续审讯



(吉隆坡4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被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起诉一案,高庭今日驳回安华的申请,不批准将案件中涉及重要的宪法问题,包括现任首相是否享有任何形式的法律豁免权,交由联邦法院裁定。
莫哈末尤索夫指控安华于2018年10月2日对他犯下不当性行为,尽管他曾于2019年12月7日向警方报案,并在12月17日接受测谎,但总检察署之后发文称没有足够证据去提控安华。莫哈末尤索夫较后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在2021年7月入禀高庭起诉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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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的律师团队于5月23至27日期间,入禀法庭申请将涉及宪法问题的部分提交联邦法院定夺,同时也要求高庭暂缓原订于6月16至25日进行的聆审。
在此申请中,安华所提交的问题包括,若首相上任前的行为影响现今首相的执政能力,是否可以进行与这些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宪法是否包含要求对此类案件进行司法审查的门槛;以及联邦宪法第5(1)、8(1)、39、40和43条款是否支持相关程序,以维护权力分立和体制稳定。
高庭法官罗兹玛瓦今日在裁决中指出,从司法角度来看,安华在此申请中所提出的问题并未达到真正具有宪法争议的门槛,因此申请被驳回。
她也驳回暂缓聆审的申请,因此,莫哈末尤索夫起诉安华对他犯下不当性行为一案,将在6月16日起进行聆审。她也谕令安华支付2万令吉予莫哈末尤索夫。
安华的代表律师黄得为此前陈词时指出,莫哈末尤索夫提出的诉讼将妨碍首相有效履行公务。
他说,这起诉讼受政治驱动,已被玷污,是对法律程序的滥用,因此,必须由联邦法院先行裁定相关的宪法问题,才能展开聆审。
安华的另一名代表律师拿督拉惹瑟嘉兰指出,法庭应先进行“门槛审查”,再决定是否应审理该诉讼。
“根据宪法,首相必须享有职能性豁免权,不应面对任何形式的诉讼。”
他说,安华的申请所提出的是“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必须获得联邦法院定夺。
“安华已准备好面对诉讼,但我们已建议他,首相职位应受到保护”。
他指出,司法机构不应允许国家领袖的声誉受损。
莫哈末尤索夫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拉菲克则指出,这些问题在法律上没有依据或合理性。
他说,即使有必要,法官也可以在审讯过程中自行裁定相关问题。
他指出,联邦宪法第43条款既没有明文,也没有暗示赋予在任首相任何诉讼豁免权。
莫哈末拉菲克表示,安华要求暂缓聆审的申请也应被驳回,因为这只是企图拖延原定于6月16日开审的诉讼程序。
此外,莫哈末尤索夫目前也正在面对刑事审讯。他被控于2024年9月6日上午9时25分,在武吉加拉路公寓附近的路旁持有2把仿制手枪,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3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也被控在同月同日上午10时15分,在吉隆坡警察总部外祈祷所一辆轿车贩运305克大麻,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终身监禁和不少于12下的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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