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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12pm 06/0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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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核电厂事故 东电前高层胜诉暂免赔3900亿

看世界)日本福岛核电厂事故 东电4名前高层二审胜诉暂免赔13兆日圆
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股东衍生诉讼案的原告在日本首都东京高等法院外举著 “承担福岛核事故责任22 兆日元 ”的横幅。(法新社照片)

(东京6日综合电)2011年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厂事故,东电股东向前经营高层提起诉讼,要求赔22兆日圆,一审获得东京地方法院判4人赔偿合计超过13兆日圆(约3900亿令吉),但东京高等法院6日在二审驳回一审判决,改判股东败诉。裁判长否定了对巨大的可预见性。

被提控告的前东电高层包括2024年10月去世的前会长胜俣恒久(诉讼由家属承接)、80岁的前社长清水正孝(80岁)、79岁前副社长武黑一郎、74岁的前副社长武藤栄、以及72岁的前常务小森明生共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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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满判决将上诉

本案的争点是否能依据2002年政府机关发布的地震预测长期评估,预测到311大地震引发的巨大海啸,即可预见性,以及如果采取对策,可否避免发生事故。裁判长木纳敏和认为,要求将长期评估做为迅速采取防范措施的依据“不必然充分”,进而认定前高层“无(对巨大海啸的)可预见性”,驳回股东的赔偿请求。

股东对此判决表示不服,计划上诉到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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