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创荣.落实电子发票宁慢勿乱



电子发票虽然是现代税务制度的必然方向,但在落实过程中必须考虑各类行业经营者的能力,与国内整体的现实条件。
内陆税收局日前宣布,年营收或销售额50万令吉以下的商家,将暂时豁免落实电子发票制度,而年营收或销售额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的商家,则将延后至2026年1月1日才开始落实电子发票。税收局此次的U转,却可以说是政府政策中U转得最体恤民意的,也是最切合实际的政策调整,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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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电子发票作为推动数字化税务管理的重要一环,目标是提高税务透明度、简化申报流程,以及提升国家整体税务系统效率。然而,再理想的政策,也必须周全地考虑到执行上的可行性。现实情况是,许多微型商家、小贩甚至家庭式企业,根本没有足够的资源、人手或技术能力,去适应电子发票系统的转型。
对于这些年营收在50万令吉以下的小商家来说,事实上他们每日的工作已经相当繁重,可能只靠一家之主及家庭成员共同维持营运。在这种环境下,如果强制他们在短时间内采纳电子发票系统,无疑是为他们的日常经营作业增添负担。因此,电子发票制度如果没有适当的过度缓冲期,很自然的就会变成他们眼中的“繁文缛节”,甚至引起反感和抗拒。
而税收局这次所采取的宽限与分阶段措施,显示出当局在积极推动数字化的同时,也理解到了许多中小型商家在转型过程中的难处。尤其是豁免最小型的商家,给他们更多时间适应和规划,便是在相当程度上,做到体恤民意的施政态度。
至于年营收100万至500万令吉的商家,被允许展延至明年才落实电子发票,也有助于他们在未来半年中进行更充分的准备。这无论是在培训员工、购买合适系统,还是重新调整业务流程,都会是更好的过渡期安排。
当然,最终落实电子发票是国家税务改革的必要步骤,只不过任何制度要顺利推行,都必须建立在人们广泛接受与配合的基础上。税收局此次的决定,便展现了政策的弹性与务实态度,同时也缓解了小商家的压力。
我们可以这么说,电子发票虽然是现代税务制度的必然方向,但在落实过程中必须考虑各类行业经营者的能力,与国内整体的现实条件。如今税收局做出展延与豁免的决定,便显示出了有关当局能够体察实情,宁慢勿乱地落实这个未来税务制度中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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