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家.死亡车祸:执法懈怠政策失效性悲剧


这些公路惨剧本可避免,倘若执法单位打从一开始就能严格执法,并提升监管效能。最重要的是,抛弃“罚单大折扣”的陋习。
在哀悼苏丹依德利斯教育大学巴士车祸中15名不幸罹难的学生的同时,我想说:“各宗死亡车祸,过去、现在的全体政府机关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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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UPSI大学生和上个月九名联邦后备队警员的死亡(还有许许多多公路亡魂),不是单纯的交通意外,这是长期“默许”执法懈怠所导致的“政策失效性悲剧”。
这些公路惨剧本可避免,倘若执法单位打从一开始就能严格执法,并提升监管效能。最重要的是,抛弃“罚单大折扣”的陋习。
这种荒诞的“罚单折扣”现象年复一年上演,甚至偶尔借“国庆月”之名,来个“罚单折扣嘉年华”,不仅亵渎了法律的尊严,更给国庆日蒙上反智阴影。
其恶性循环显而易见:由于当局“允许”罚单大折扣,“奉公守法”沦为 “选项”而非强制要求,使得法律和罚单失却威慑效果,进而变相纵容公路危险驾驶行为,因果循环下危及公共安全并酿成人员伤亡。
最令人感到痛心的是,奉公守法的人,有时候会反被违反法纪的人嘲笑。
举个例子:高速公路一般车辆限速每小时110公里,慢车道上多为以80-90公里时速行驶的巴士、货车及卡车等慢行车辆。荒谬的是,每当我转入快车道并以110公里的法定时速行驶时,一定会有其他车辆紧贴上来频闪高灯,不然就是一直贴近我车打右转向灯,逼我寻找空档左转进慢行车道。
这些成功超车的车辆,大多是时速达140-150公里的飙车一族,有的司机超车后,还不忘“赏”我一记刺耳的长鸣笛。
更夸张的是,有时候超越我的车的,竟然是限速90公里/小时的重型车辆!
这种事情我们已经司空见惯。乃至于从吉隆坡到新山只花3小时的人常会沾沾自喜、自以为傲,而那些花了四、五个小时的人,反倒被视为懦弱、无能、怕死的司机。
两千三百多年前春秋时代军事家管仲曾说:“不法法则事毋常,法不法则令不行”(摘自《管子·法法》),意思是“不遵循法律办事,办事情就没规律可循;不依从法律,政令就无法贯彻而行。”
从高官到庶民,整个社会都笼罩在这种轻慢法令、执法不严的畸形氛围中。
这种法令形同虚设现象,在历史长河中不断重演。
以西汉末年(公元前1世纪)的“限田令”为例:为遏制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问题,解决贫农失地危机,汉哀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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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诏令,规定诸侯王、列侯等权贵占田不得超过三十顷,试图借此法令重新平衡社会资源分配。
法令虽立,但由于历代权贵强烈反对,结果都是不了了之,法令形同虚设,结果贵族豪强兼并土地的问题照旧,小农民一样贫苦依旧。
“法律弛废,兼并成俗” ——当权贵公然蔑法成了社会常态,执法必然废弛,政府也一样敷衍塞责,恶性循环之下,民众丧失对法律的敬畏,司法权威彻底崩溃,结果流民遍地、引发全国起义,最终加速西汉王朝覆灭。
西汉的“限田令形同虚设”导致亡国,我们的“交通罚单沦为废纸”会导致什么结果?
那些不幸罹难的UPSI大学生,还有马来西亚名列“亚洲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排行榜第三名,告诉了我们答案。
这种“守法者吃亏,违法者得利”状况,正是当今马来西亚的写照,社会秩序已现崩塌前兆。
政府重建法治公信力,可从以下四方面着手:(1)立即废止交通罚单折扣制度;(2)改革执法透明度与严谨度机制;(3)建立交通违规数据实时公示平台;(4)全面推行执法记录仪制度。此外,建议从小学教育着手,结合公众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民众的道路安全素养。
若再空谈不革,年复一年血泪悲剧只会不断重演。每一年人撞死了一车又一车,过几年又回到原点。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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