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关切“收集手机数据” 5建议保护个资隐私权


(吉隆坡25日讯)大马律师公会对政府近期在保护个人资料方面的透明度与公众沟通努力表示欢迎,惟对“手机数据计划”(MPD)所引发的民众疑虑表示关切,呼吁政府正视资料收集机制中存在的信任赤字,并提出5项具体建议,以确保个资安全与隐私权不被侵害。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莫哈末依兹里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政府在过去一周透过媒体主动释出有关手机数据计划的目的、范围与保障机制的说明,展现了良好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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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会也对2025年数据共享法令、2025年网络安全法令、2024年网络安全法令及个人资料保护法令(PDPA)等修法进展表示肯定。
不过,该会对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与大马统计局近期在手机数据计划下收集用户元数据(metadata)的做法,以及其透明度与公众知情权问题感到担忧。
指匿名处理非万无一失
“虽然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表示所收集的资料已进行匿名与汇总处理,因此不受个人资料保护法令所约束,且未包含可识别个人的资讯,但公会认为匿名化并非万无一失,若当局能接触到额外辅助资讯,某些元数据仍可能被重识别。”
该会也援引2022及2024年我国发生的大规模个资外泄事件,如2200万名大马人身分资料被盗、MyKad资料在暗网流传,以及近期社会保险机构与国家基建公司(Prasarana)遭骇客入侵为例,指这些事件已削弱民众对政府保护个人资料的信心。
鉴此,该会建议政府采取以下5项措施重建公信力:
1.提高透明度与技术标准公布: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与电讯业者应公开相关的资料匿名与汇总技术标准、风险评估与数据治理机制,并接受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等独立机构监督;
2.修订PDPA涵盖范围:建议修订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第3(1)条文,把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各法定与监管机构纳入监管范围,因这些机构也大量处理个资;
3.宪法保障隐私权:引用联邦法院先例,强调联邦宪法第5(1)条中“人身自由”应涵盖隐私权,并建议将其明文列为基本人权之一;
4.加强执法与问责机制:要求建立独立且高效的执法体系,包括快速投诉与救济管道、主动调查及针对资料滥用事件的具体惩处;
5.推行实质公众咨询:未来与个资相关的国家计划与数据工程,应先进行透明、包容且具实质性的公众咨询,涵盖公民团体、专业组织与学术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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